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0年全国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交流会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2-99-2010-0200-1 | 生成日期: | 2010-06-04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思政厅函〔2010〕16号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精神,教育部决定召开2010年全国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交流会议。 |
教思政厅函〔201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各学校加强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探讨分析青少年廉洁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推动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深入健康开展,我部决定召开2010年全国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交流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四、五次全会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青少年廉洁教育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二、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0年6月3日—4日上午(会期一天半),6月2日报到。
地 点:成都市城市名人酒店。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122—124号。总机:(028)86833333。
三、与会人员
1.各省(区、市)党委教育(高校)工委或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直属高校党委分管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各1人。
2.部分会议经验交流代表。河北省石家庄市教育局、唐山市教育局,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静安区教育局,广东省佛山市教育局、惠州市教育局,重庆市北碚区教委、忠县教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委,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贵州省六盘水市教育局,云南省楚雄州教育局,青海省西宁市教育局,新疆伊犁州教育局等负责青少年廉洁教育的主管领导各1人,请省级教育部门负责通知以上单位派人与会。
3.教育部基础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思政司、社科司、体卫艺术司、学位办、纪检组监察局负责人以及中国教育电视台、电教馆、《中国教育报》有关同志。
四、其他事宜
1.请各地与会单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附后)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28日(周五)17时前以传真方式同时发送至教育部思政司和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
教育部联系人:龚炜(13020041916)、孙棋,办公电话:(010)66097336、66096683,传真:(010)66025586。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联系人:王建(13708098917)、颜佳(13880252212),办公电话:(028)86645265、 86635980,传真:(028)86632891。
2.会议安排接站,如需接站请将抵达时间和航班、车次于6月2日前传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请与会人员届时凭报名表(回执)原件报到。
附件:2010年全国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交流会议报名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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