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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五四”期间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2-04-2013-0002-1 生成日期: 2013-04-12 发文机构: 中共教育部党组
发文字号: 教党〔2013〕5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今年“五四”是党的十八大之后的第一个青年节。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抓住这个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五四”期间深入
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党〔20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今年“五四”是党的十八大之后的第一个青年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抓住这个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一系列重要讲话和4月8日召开的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座谈会精神,以“弘扬‘五四’精神,实现中国梦想”为主题,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积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激励师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同心共筑中国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五四”期间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的专门方案,在突出思想内涵、增强认知认同上下功夫,在把握实践要求、推动实际工作上下功夫,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同志要走进基层、走进师生,参与和推动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共青团和学生组织的优势,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宣传教育、推动学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着力引导师生深刻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中国梦视野宽广、内涵丰富,升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是当今中国的高昂旋律和精神旗帜。要引导师生学习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把握好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基本内涵,把握好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重要遵循,把握好中国梦是人民的梦这一本质属性,进一步坚定自信、增强自觉、实现自强,努力为建设强盛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美丽中国作贡献。要引导师生深刻认识奋斗是成就事业的基石,唯有奋斗才能踏进梦想之门,把实现中国梦的满腔热情转化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三、切实把中国梦宣传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各地各校要把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师生坚定理想信念、构筑精神支柱,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要把中国梦宣传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之中,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之中,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和单位要充分发挥优势,组织开展中国梦专题研究,为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实现中国梦伟大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四、积极创新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方式与载体。要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中国梦理论和实践的宣传教育引导。组织学生踊跃参与“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优秀大学生年度人物和辅导员年度人物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青春励志电影展播、书籍推荐、歌曲传唱等活动。积极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节约教育和反对餐桌浪费专项行动。组织参与 “传递青春梦想,共话民族复兴”百万大学生网上接力活动。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深入开展“中国梦?学子梦”、“俭约Style”和“我的梦?中国梦”网络文化和书信文化活动等。

  五、进一步加大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的舆论引导工作。要主动向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提供宣传素材,充分利用好教育媒体和学校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浓墨重彩地宣传中国梦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宣传各地各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

  请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和直属高校将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13〕2号)和本通知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于5月15日前报教育部思政司。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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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4-18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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