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第四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评估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3-14-2004-0038-1 | 生成日期: | 2004-12-0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科学研究 | |||
内容概述: | 规定了第四批重点研究基地评估工作的评估范围、评估办法、评估材料的报送与审核、评估纪律。 |
根据《教育部社政司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方案>及开展重点研究基地评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社政司函〔2003〕43号),第四批重点研究基地评估工作将于2005年1月开始进行。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详见《第四批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名单》(附件一) 二、评估办法 1、详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方案》(附件二) 2、详见《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标准和评估内容》(附件三) 三、评估材料的报送与审核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报告书(供第四批基地评估使用)》(附件四),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sinoss.net)下载,被评基地的《评估报告书》按《评估方案》的有关要求,填写、录入后,打印1份(盖章),连同证明材料1套,于2005年1月20日(上午)派专人报送到北京师范大学新主楼A区202房间,接受我司组织的数据审核。送审材料的同志必须熟悉评估材料的情况,并自带便携电脑,能够对数据错误进行修改。 四、评估纪律 为保证重点研究基地评估的客观、公正,特重申评估工作纪律如下: 1、被评基地及所在学校应如实填写评估材料,对评估中弄虚作假者,一经专家组认定,实行“一票否定”淘汰。 2、评估期间,我司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被评基地及所在学校的宴请活动。 附件一: 第四批评估的重点研究基地名单 附件二: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方案 附件三: 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标准和评估内容 附件四: 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报告书(供第四批基地评估使用)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00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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