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200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3-14-2007-0251-1 | 生成日期: | 2007-08-22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
发文字号: | 教社科司函〔2007〕143号 | 信息类别: | 科学研究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检范围、中检要求、中检方式和注意事项 |
教社科司函〔2007〕143号
有关高等学校社科(科研)处、有关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0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范围是2005年批准立项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二、 中期检查的基本要求
1.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重大攻关项目的中期检查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研究计划合同书》为依据,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检查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检查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2.中检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期研究和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检不合格或问题较为严重者,将视情形作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3.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三、中期检查的方式
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需填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以按学科汇报、集中研讨的方式进行。
四、填报中期检查材料的程序
1.请各相关学校社科(科研)处或项目首席专家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中检报告书》的word表格,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各单位将填写好经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中检报告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相关材料、电子文本1份,报送至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
具体报送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1层21-A,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邮编:100029。《中检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本用E—mail发送至:pingjzx@hep.com.cn。联系人:李建平、梁芸,联系电话:010-58581195,58581197
3.所有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请于9月12日前送达。
五、按学科汇报、集中研讨安排
1.时间:9月17日、18日、19日(上午 8:00 开始,下午 2:00 开始)
2.地点:高等教育出版社B座金马宾馆(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马甸桥东南角)。
3.方式:分组汇报。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的项目为一组,由每个项目的首席专家(可随带三名课题组主要成员)依次汇报。
4.程序:
(1)项目首席专家以多媒体演示方式进行汇报(20分钟);
(2)每个项目汇报完后,所有与会人员就项目内容进行学术研讨(10分钟);
六、其他事项
1.遵守保护知识产权原则。
2.参加会议的首席专家及随行人员食宿等请自行安排。
附件:
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 项目分组和汇报顺序的时间安排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