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征集“2007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件大事”候选“大事”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3-14-2008-0301-1 | 生成日期: | 2008-03-30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
发文字号: | 教社科司函〔2008〕52号 | 信息类别: | 科学研究 | ||
内容概述: | 为《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2008》征集“2007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件大事”的要求,包括遴选范围和报送要求。 |
教社科司函〔2008〕52号
有关高等学校、教育部社科委委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充分反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情况和所取得的成就,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从重数量增长向重质量提升的转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每年编辑出版《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为做好年度报告的编撰工作,现向全国高校、社科委委员征集“2007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件大事”候选“大事”。具体要求如下:
一、 遴选范围
1、党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方针政策、重大措施、重大活动等。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进展,包括:重大研究成果、重大工作举措、重要规章制度、重要学术会议等。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其它重大事件,如重大考古发现、重大学风案例等。
二、 报送要求
1、请各高校社科(科研)处认真组织,在征求本校教师和社科委委员意见基础上积极推荐报送。
2、报送的候选“大事”,不应局限于本校内,而是以全国范围内能反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情况的、有重大影响的“大事”为主。
3、报送截止时间:请学校社科(科研)处填写《候选“大事”推荐表》并盖章后,于4月30日前,传真并发送电子邮件至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楠、李建平。联系电话:010-58581411,58581195(传真),电子信箱:shekw@hep.edu.cn。
附件: “2007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件大事”候选“大事”推荐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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