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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建设第三批学报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3-14-2009-0088-1 生成日期: 2009-03-03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社科厅函〔2009〕7号 信息类别: 科学研究
内容概述: 根据《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实施方案》的精神,教育部决定于2009年第一季度进行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建设第三批学报申报和评审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
工程建设第三批学报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2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自2003年底启动以来,促进了高校学报质量的提高,进一步推动了高校学报的整体建设。根据《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实施方案》的精神,我部决定于2009年第一季度进行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建设第三批学报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导向,通过名刊工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高校学术期刊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不断提高高校学术期刊的整体学术水平和学术质量。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刊宗旨,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具有较高的学术质量和学术水平。

  2.理论联系实际。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方面,特别是在研究解决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上推出了一批具有创新意义的重大成果。

  3.具有开放式的办刊理念,创新办刊机制,刊物具有较强的活力和竞争力。

  4.主办高校具有深厚的人文社科研究基础、学术研究队伍强大,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学校重视学报工作,指导并支持期刊的改革与发展,给予期刊一定的人事、分配、财务自主权。

  5.注重编辑队伍建设,拥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编辑队伍。

  三、申报资格

  1.申报期刊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主办的社科类学报,办刊时间不得少于5年。

  2.每所高校限报一种。已入选第一批和第二批名刊工程的高校不再申报。

  3.已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建设的学报可以参加本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如实填写《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申报表》(见附件一)。省属高校申报材料需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部属高校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并盖学校公章。

  2.主办高校提供申报期刊近5年的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建设方案。主办高校须从期刊质量(包括政治质量、学术质量、编辑质量、出版质量)、学校对期刊建设管理(包括学校领导管理、编辑部人员配备状况、办刊经费及硬件措施等)、编辑部内部管理(包括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三个方面进行总结和规划。

  3.如实填写《2008年度编校质量自查记录表》(见附件二)。每期分别填写。

  4.报送申报期刊2007-2008年度样刊和2005-2008年代表性论文1-3篇。

  5.本刊5年内所有刊发的文章。

  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资料和数据需出具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关证书、统计资料、审稿意见书、人员年终考核表等的复印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翔实可靠。如有虚报伪造,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请各申报单位于2009年4月30日由专人将申报材料1至4项一式5份,并将申报材料1至4项及本刊5年内所有刊发的文章存入U盘,报送至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B座314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为帮助学校申报名刊,随本通知附《第三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评审标准》(见附件三),供参考。

  联系人:田敬诚  联系电话:010-66097554

  附件:1.  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申报表    

     2.  2008年度编校质量自查记录表    

     3.  第三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评审标准    

教育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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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10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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