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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3-07-2008-0495-1 生成日期: 2008-08-06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社科厅函〔2008〕15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课程名称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通知

教社科厅函〔200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高校)工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为适应课程名称变化,最近,中宣部、教育部组织教材编写组对该教材进行了修订,教材最新修订版将正式出版发行。课程名称调整后,请各高校按最新修订的教材组织教学。考虑到今年秋季教材征订发行工作已经结束的情况,为了既节约开支,又能够在教学中用好最新修订的教材,出版部门将把此次修改的内容制作成活页,印发给本门课程任课教师,并同时在教育部网站和高等教育出版社“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线”网站刊登,供全国高校师生下载使用。

  请你们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教学管理,配合做好活页发送工作,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及时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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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9-09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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