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开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实施情况总结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普查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3-07-2007-0453-1 | 生成日期: | 2007-06-1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
发文字号: | 教社科司函〔2007〕110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社科司通知,部署开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实施情况总结和教师队伍建设状况普查工作 |
教社科司函〔2007〕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总结2004年以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经验、做法,安排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确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高质量全面实施,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明显改善的目标,中宣部、教育部拟定于2007年7月中旬在京召开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工作会议。
为做好此次会议有关筹备工作,我司将对各地各高校开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情况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和普查。请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总结和普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和总结的内容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对本地本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的开设情况进行调研,全面总结实施新课程方案的主要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建议。调研和总结的情况要形成文字材料,报送我司。所报材料将辑录成册,供拟于近期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工作会议交流使用。
二、普查要求
各地要对本地高校(含教育部和其它部委属高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以及“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包括专兼职教师数量、师生比例,专职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等)进行普查,全面了解和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状况,并如实填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普查表》(见附件),确保无一校漏查、无一人漏报。
三、报送方式
教育部直属各高校、其它部委或省属高校由所在地教育部门,请于7月10日前,将两门课的总结材料以电邮形式报送至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学处。请各地教育部门于7月30日前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情况普查表以同样方式报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请将文本材料同时报送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联系人:宋义栋;电子邮箱:202b203@163.com
电话:010-66097529;传真:010-66097541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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