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出版工作的意见 | ||||
信息索引: | 360A13-07-2015-0018-1 | 生成日期: | 2015-02-11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发文字号: | 教社科〔2015〕1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校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促进高校出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意见。 |
教社科〔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闻出版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校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促进高校出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高校出版工作的方向、定位和中心环节
(一)始终坚持高校出版工作的正确方向。高校出版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出版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出版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二)进一步明确高校出版工作的功能定位。高校出版是我国教育事业和出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力量。高校要充分认识高校出版工作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特殊重要性,把出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支持出版单位的改革发展,加强对出版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高校出版工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三)牢牢把握高校出版工作的中心环节。高校出版单位要把出版优秀出版物作为出版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宣传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依法治国等主题,精心做好主题出版规划。要做好各类教材和教学用书的出版工作,在出版物的数量、质量、结构和载体等各个方面满足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要出版研究和解决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学术著作,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努力形成高校出版既有“高原”又有“高峰”的良好局面。
二、着力促进高校出版工作改革发展
(四)深化高校出版体制改革。高校要推动已完成转企改制的出版单位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机制,使其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切实按照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要求,始终掌握出版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出版方向的把关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推动符合高校实际的期刊编辑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期刊编辑部分散组稿审稿、出版企业统一出版发行的运营模式。积极整合校内出版资源,推动图书、音像电子、报刊、网络互动发展。
(五)加快高校出版融合发展步伐。高校应支持和推动出版单位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努力实现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优势互补、一体发展。支持出版单位利用数字技术改造传统出版方式,推进管理过程数字化、内容生产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途径网络化,推动从单一产品形态向多媒体、复合出版产品形态,从产品提供商向内容服务提供商的转型升级。依托优质学术资源或优势出版平台,构建统一的学术期刊数字化平台,推动学术期刊数字化升级。
(六)鼓励高校出版走特色发展道路。高校要支持改革到位、竞争力强、社会影响大的出版单位以资本、业务为纽带,跨学校、跨地区、跨媒体发展,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出版单位。鼓励同类型、同地区的出版单位开展联盟合作,共享出版资源和渠道资源,形成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优势出版群。要引导中小出版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科学合理定位,明确主攻方向,走适合自身发展的“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鼓励高校综合性学报向专业性学术期刊转型。
(七)推动高校出版走出去。深化与国外知名出版传媒公司、期刊检索机构等单位合作,通过输出版权、合作经营、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创办专业外文期刊等方式,不断拓展“走出去”的渠道,不断开发适合国际市场的出版物,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校出版品牌。鼓励出版单位积极参与国家对外重大文化工程,增强高校出版走向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精心策划高校对外文化出版项目,把中国内容与国际表达结合起来,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进一步推动高校出版“走出去”,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三、大力加强高校出版工作管理
(八)落实高校对出版单位的主办责任。高校要强化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高度重视出版工作的意识形态属性,注重出版物的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当两者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服从社会价值。要切实处理好出版工作意识形态属性与转制后出版单位企业属性的关系,把出版质量和精品出版作为考核出版单位的重要指标,避免简单以经济指标和上交利润评价出版单位。严格履行高校出版把关责任,加强对出版单位的选题管理,及时掌握出版情况,指导出版单位优化出版结构、提高出版物质量、提升社会效益,扩大文化影响力。
(九)强化出版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出版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薪酬激励、奖优罚劣等管理措施。强化质量管理,确保出版物在内容、编校、设计和印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并将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要重视选题质量,做好选题论证,杜绝跟风炒作和低水平重复出版。积极稳妥地引进我国教育所需的各类教材、教学用书以及国外先进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出版物,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等规章制度,强化主编责任制、责任编辑制、栏目主持人制。
(十)大力推进依法依规管理。高校要依法加强对出版单位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出版单位买卖书号、刊号和版号等行为,严禁出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要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尊重著作权,坚决抵制剽窃、抄袭、盗版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出版物发行工作,不得发行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
(十一)建立健全高校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建立教育部高校出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选题管理和书号网上实名申领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建立科学、规范的高校出版质量监督检测机制,组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出版质量管理专家队伍,探索建立高校出版单位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出版质量通报和社会效益评估制度。建立名刊名栏全文数据库和高校校报期刊出版信息数据库,组织专家对出版情况进行实时评估与指导。
四、切实加强对高校出版工作的领导
(十二)完善高校出版工作的管理机制。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高校出版单位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实行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协调落实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后的有关优惠政策。各地教育部门对高校出版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配合属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加强管理。高校要高度重视出版工作,结合实际做好出版发展规划,牢牢把握高校出版正确发展方向,要建立党委宣传部门负责意识形态管理、资产经营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发挥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全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研究会、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教育音像工作委员会、中国高校校报协会等有关行业协会作用,促进和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十三)强化高校出版队伍建设。高校要选拔、聘用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团结协作的优秀复合型人才担任出版单位负责人。所有高校出版单位必须设立总编辑岗位,充分发挥总编辑审稿把关作用。要充分考虑高校出版单位专业特点,保持出版单位负责人的相对稳定性。加强高校出版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定期开展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部负责人、编辑等专业岗位培训工作,举办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建设稳定的高校出版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培养一批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好、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高水平编辑,造就一批优秀出版家和知名期刊主编。
(十四)加强高校出版条件保障。高校要充分考虑转企改制后出版单位的企业属性,给予出版单位足够的经营自主权,合理确定上交利润比例,为出版单位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重视报刊建设,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报办刊条件。要切实把出版单位人才纳入学校人才引进与培养规划,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给予保障,增强高校出版队伍的事业心、归属感和忠诚度。
(十五)重视高校出版工作研究。高校要重视对出版工作全局性、前瞻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围绕改革发展管理中的关键问题进行科研攻关,以理论研究成果推动实际工作开展。充分发挥高校出版研究优势,加强出版研究机构建设,搭建出版研究交流平台,为培养高校出版人才提供智力支持。
教育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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