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部门遴选工作程序 | ||||
信息索引: | 360A14-07-2005-0361-1 | 生成日期: | 2005-06-2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司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直属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部门遴选 |
一、负责机构: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磊
联系电话:010-66097049
E-mail:huanglei@moe.edu.cn
三、工作程序:
1.发送通知
在接到两院“关于提名和遴选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后的半个月内(按惯例,每奇数年年初)向直属高校发送《关于推荐和提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通知中注明材料报送的相关注意事项(包括报送时间——一般以发出通知两个月后选四天左右时间统一收取、收取地点等)。
2.发送邀请函
待教育部两院院士候选人初选会议的时间、地点全部落实后,向各有关部直属高校发送《关于邀请部直属高校两院非资深院士参加院士候选人初选会议的通知》并附教育部两院院士的邀请信,通知及邀请信都需注明报到时间、地点、会议期限及联系方式。
3.收取材料
统一组织收取报送材料,为期四天左右。
4.召开会议
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初选会议分别举行,总时间控制在一周之内,评委均由部直属高校的院士担任。两院都按学部分组采取评委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选出的候选人名单经评审组组长审签后生效。
5.名单上报
在初选会议结束后,将选出的教育部推荐名单正式行文报送两院。
6.有效候选人公示
经两院核实的教育部推荐上报的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名单由各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由两院确定,一般在六月或七月的两周或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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