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 信息产业部关于共建北京邮电大学的协议 | ||||
信息索引: | 360A14-07-2005-0482-1 | 生成日期: | 2005-10-16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信息产业部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建设目标、意义,共建各方权利义务,共建高校职责任务 |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北京邮电大学的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服务,经教育部与信息产业部协商,就共建北京邮电大学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教育部支持北京邮电大学根据国家信息产业发展建设的需要,保持和发展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学校的整体优势,积极与行业企业开展广泛合作,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努力成为国家培养信息产业高层次人才、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的基地。为此,教育部在正常经费投入之外,根据“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需要将给予学校相应的经费投入和支持,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及各项事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根据国家需要,支持学校继续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推进服务,并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的支持。
二、信息产业部积极支持北京邮电大学参与信息产业领域科技攻关和国家的重大科研项目;对北京邮电大学“211工程”中信息、通信、电子类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以及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加强指导;把北京邮电大学作为信息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的行业基地,促进教师科研创新、学生科技创造,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信息产业部将积极推动、支持北京邮电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人才培养等问题的落实。
三、北京邮电大学在制定长远规划和开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国家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成为信息产业领域拔尖人才的培养输送、应用基础研究、高层次学术交流和新技术创新的基地,为信息产业部的政策制定、多层次多方位参与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为国家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与智力支持。
四、建立共建的协商议事机制,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和北京邮电大学适时就有关问题进行研讨协商,督促检查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
教育部 信息产业部
二OO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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