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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共建北京化工大学的意见
信息索引: 360A14-07-2007-0423-1 生成日期: 2007-07-04 发文机构: 教育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文字号: 教直〔2006〕21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建设目标、意义,共建各方权利义务,共建高校职责任务

教育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共建北京化工大学的意见

教直〔2006〕21号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经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北京化工大学的改革与发展,使之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石油化工行业服务,经教育部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协商,就共建北京化工大学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意见:

  一、教育部支持北京化工大学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石油化工、材料、机电等学科及相关行业发展的需要,继续保持并发扬学科优势和学科特色,通过多种方式为石化行业服务,并积极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广泛合作,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成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和解决国家能源、石油化工资源、环境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重大问题的基地。为此,教育部除正常投入外,根据“211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给予学校相应的投资和政策支持,促使北京化工大学学科建设和各项事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积极支持北京化工大学相关学科的建设;支持学校石油化工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以及学生在基地的实习、实践教学和考察活动;积极促进相关所属单位与北京化工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吸引毕业生到相关单位工作。

  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支持北京化工大学发挥理论和基础研究优势,围绕中国石化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共同开展有关基础性及应用性研究以及前瞻性、原创性研究。重点在高分子及有机化学品的新型催化材料及反应技术、新型分离技术、化工过程强化技术、大型塑橡胶工艺与新产品技术、安全标准新技术、生物化工等方面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联合攻关,并共同努力在上述领域争取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积极支持北京化工大学的石油化工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的建设。

  四、北京化工大学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石油化工行业的需要,努力成为国家石油化工行业优秀人才培养、输送的重要基地,为中国石油化工行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人才保障。

  五、建立共建的协商议事机制。教育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北京化工大学适时就有关问题进行研讨协商,督促检查有关事项的落实。

教 育 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二○○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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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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