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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5-07-2003-0198-1 生成日期: 2003-05-16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学厅〔2003〕5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本专科招生

关于做好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1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今年网上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网上录取工作,坚持"思想到位、管理到位、技术到位"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注意克服任何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网上录取工作相适应、高效协调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完善录取监督办法,增强服务意识,在思想观念、组织形式、工作方式等方面主动适应录取方式的变革。二、加强"非典"防控工作,全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根据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出现传染性"非典"疫情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广大招生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录取工作全面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不再进行集中式现场局域网录取,各高等学校原则上在本校或所在地利用互联网开展录取工作。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加强本校录取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非典",确保远程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全面提升安全等级。

  各省级招办务于5月25日前完成安全系统的升级,并在模拟演练和实际录取工作中启用升级后的NetST防火墙和WebST安全服务器。各省级招办应参照《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安全建议方案》(从清华得实网站http://211.100.13。45/下载),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方案并付诸实施。进一步加强与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提高整体安全工作水平。录取期间,要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加强网络实时监控,确保现场管理系统和数据的绝对安全。同时,要制订在网络出现意外事故情况下信息传递的后备应急方案,确保网络畅通。

  各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省级招办安全方案的实施。安装和使用统一的客户端安全软件(从清华得实网站http://211.100.13.45/下载);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加强对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加强与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地区网管中心、地区主结点中心的联系与协作;录取期间还应组织专门力量维护校园网,确保网络的安全、畅通。

  四、精心组织,做好网上录取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1.各省级招办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化通信手段,加强对本地区所有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网上录取的政策、技术培训,注重培养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能够应对录取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的骨干力量。

  2.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要按照我部《关于组织2C㈦3年全国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模拟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今年远程网上录取模拟演练工作,立足于实战,认真检测网络、设备、安全、技术、通讯等方面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不留任何工作隐患。

  3.省级招办和有关高等学校之间必须建立通畅的联系渠道。高等学校应提前将本校用于远程录取的计算机11)地址、录取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通知有关省级招办;各省级招办要在录取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电话和传真机,并配备专职的联系人。

  4.各省级招办应加强对考生信息采集和电子档案制作的管理,确保招生信息、数据的准确和按时到位。

  五、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录取工作。

  各高等学校要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机制。要增强责任感和全局观念,注意与各省级招办之间的相互理解、配合与支持,严格按有关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提、退档,认真对待省级招办提出的录检意见,共同努力,高质量地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

  六、充分利用招生网络平台,加强管理与服务。

  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应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通过本单位招生网络平台,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招生政策、办法以及考试和录取的各类相关信息,增加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的透明度,为考生全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同时要建立考生信息查询的有效反馈机制和对招生录取过程的有效监督机制,促进整个招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对招生录取过程及结果的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七、请各省级招办将本文转发至本地区所有高等学校。

二OO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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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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