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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5-07-2004-0608-1 生成日期: 2004-05-31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学〔2004〕17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本专科招生

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0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重点是全面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考场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确保招生考试的安全、公平、公正;贯彻成人高校招生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深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以赴,加强管理,狠抓落实,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充分认识考试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考试中的违规行为给社会诚信、教育的公平公正所带来的危害。要按照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作为建立良好社会风气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坚决贯彻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的精神,制定严格、周密、具体的办法,确保考试安全,防范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放心、满意的考试环境。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根据近年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问题,突出抓好四项"整治"工作。一是整治考场秩序,重点治理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代考替考;失职、渎职,纵容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问题。二是整治泄密问题,重点治理疏于管理导致失密;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故意泄密;不法人员盗窃、出售、传播试题等问题。三是整治有组织的考试舞弊行为,重点治理涉考工作人员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和其他有组织的考试作弊行为。四是整治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活动,重点治理诈骗、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问题。

  (三)加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招生考试管理水平。各地要选派公正廉洁、认真负责、熟悉业务和不徇私情的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进一步增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招生考试规章制度及其相关的业务培训,尽快建立起对招生考试管理人员、评卷教师选聘的考核和评价制度。

  (四)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形成诚信守纪的文明考风。从今年起,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要在考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这是从严治招、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考试机构要在考前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使每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努力在广大考生中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理念和文明风尚。

  (五)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惩考试违纪舞弊行为。最近我部发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对招生考试中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坚决按照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招生考试违规案件坚决予以曝光。同时大力宣传和表彰坚持原则、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的规定。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要统一设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报名点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外设置报名点。严禁组织外省籍考生到本地报名、考试。

  二、强化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办学宗旨,努力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各成人高校要认真研究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的新情况,进一步发挥成人高等教育主要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作用,继续坚持招收以业余时间学习形式为主的考生,减小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招生规模,录取时不得超过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所核定的规模。同时强化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的意识,有效控制跨省招生计划。把提高在职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劳动技能作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抓好抓实。

  三、加快成人高校招生管理现代化的进程,做好网上报名的试点。

  按照《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建设高校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的要求,2004年北京、天津、内蒙古、上海、湖北、广东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生网上报名的试点。实施网上报名既可更好地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宗旨,也可有效防范在报名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公共安全事故。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投入必要的资金和设备,各项措施要落实到位,加强宣传,确保试点成功。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为今后全面实现网上报名做好相关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强医学院校招生管理,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成人高校举办医学门类专业的规范化管理。凡不符合文件要求的,一律不得安排招生。根据卫生部有关要求,今后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各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要以适当方式告知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和护理学专业的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及时将本通知及附件转发所属各成人高校。  

 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2.  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3.  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4.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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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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