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我国部分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函 | ||||
信息索引: | 360A15-07-2003-0121-1 | 生成日期: | 2003-03-10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学函〔2003〕1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研究生招生 |
教学函〔2003〕1号
国家体育总局:
你局《关于我国优秀运动员与教练员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函》(体科字〔2003〕5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为支持我国体育事业的更快进步,提高体育科研的科学理论水平和运动队伍的文化素质,加快体育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同意北京体育大学从2003年起在全国招收部分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免试攻读体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我部将按以下原则和程序办理:
一、免试入学的条件
1在近2—3届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及世界杯赛中(须与奥运项目一致),获得单项冠军和集体项目冠军的运动员(集体项目为主力队员);担任前述获得冠军队员单项教练和主教练的教练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二、入学程序
1、每年3月,由本人提出书面入学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所属省级体育局、国家体育总局项目管理中心审核其参赛资格成绩、任教资历,并出具相关证明。
2、由本人将上述入学申请书、相关证明以及学历证书(复印件)于每年4月1日前报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初审合格者到北京体育大学参加面试。
3、北京体育大学根据申请者的有关条件和面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后转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批复,录取名单列入学校当年研究生录取名册。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教育部
二00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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