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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5-07-2001-0001-1 生成日期: 2001-10-19 发文机构: 教育部 总政治部
发文字号: 教学〔2001〕17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 总政治部发布《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的通知

教学〔200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政治部,有关高等学校:

  为促进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好地适应跨越式发展和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为打赢未来高技术战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国发〔2000〕9号)精神,教育部、总政治部决定实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即在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由部分地方普通高校为军队定向培养一批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专业、数量和学制

  根据军队人才建设需要和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的特点,首批列入实施强军计划的培养学校为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及中国科学院直属的27所普通高校(名单见附件一),招生专业为与军队武器装备发展和打赢未来高技术战争密切相关的工程技术类学科、专业,招生数量由教育部与总政治部商定,2002年为1600人左右。学制3年。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招生对象为作战部队特别是应急机动作战部队和战略预备队的团级(专业技术8级)以下专业技术干部,以及军队综合大学和工程技术院校从事理工科教学的部分教员,以新武器装备较多的部队技术骨干为重点。

  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表现好,思想作风正派,工作业绩突出,是本单位的业务、技术骨干,有一定的发展潜力;(2)年龄在35周岁以下;(3)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4)毕业后工作满4年以上(从大学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生选拔

  按照下达的计划数额和规定的条件,部队以1:2的比例选拔推荐考生,填写《军队干部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二)。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对考生情况进行考察审定后,于2001年11月10日以前,将考生名册(式样见附件三)分别寄至有关培养学校,并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总政治部干部部。

  四、考试和录取

  通过资格审核符合录取条件被正式确定的考生,参加普通高校自行组织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独考试,考试与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同步进行,由培养学校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寄达考生所在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由其分别转交考生所在单位干部部门。同时,各培养学校要将研究生录取名单(式样见附件四)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总政治部干部部。

  五、培养方和课程设置

  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前两年在普通高校进行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学习,第三年可回部队结合新武器装备的使用、维修及课题研究进行学位论文准备。

  在培养学校相关专业现有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可从军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增强针对性、加大应用性的原则,对课程设置作些局部调整。

  六、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送学干部学完研究生全部课程,成绩达到所在培养学校规定的要求,经综合考核合格后,进入学位论文的开题和撰写,并按培养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其他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授予相应硕士学位;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未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者,视情况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七、在校管理及毕业分配

  军队干部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入学时不转行政关系和供给关系,只向培养学校转组织关系。在校学习期间,应单独成立临时党支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由军队和培养学校共同组织进行。实行相对集中住宿,由军队和培养学校协商指定负责人负责管理工作。军队要对送学干部进行保密教育,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总部和大军区级单位的干部部门,要不定期地到培养学校了解送学干部在校期间的全面情况,与校方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违犯政治、组织和校规等纪律的,应按照普通高校和军队院校学籍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送学干部本人每学期应向所在单位政治机关写出在校政治思想表现、遵守规章制度及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汇报。该生毕业后,一律回入学前所在部队工作。

  实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是新形势下加强军事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军队人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军队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要统筹规划,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培养学校做好培养工作。普通高校要紧密结合部队建设的需要,精心安排,认真施教,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促进这项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1.首批列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的高校名单

     2.军队干部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3.军队干部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名册

     4.军队干部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册

教育部 总政治部

二〇〇一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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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10-19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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