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6-04-2019-0030-1 | 生成日期: | 2019-10-16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技函〔2019〕71号 | 信息类别: | 教育综合管理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 |
教技函〔2019〕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适应新时代科技教育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我部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技〔2004〕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同步制定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评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有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教育部
2019年10月10日
附件:1.《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