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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6-14-2010-0112-1 生成日期: 2010-04-15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技发厅函〔2010〕1号 信息类别: 科学研究
内容概述: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查新在高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为高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教育部将在充分考虑查新站审批设立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整体布局、区域分布与需求、行业和学科特色等情况,开展第五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的认定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教育部部级
科技查新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技发厅函〔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科技工作的深入发展,科技成果迅速增加,科技查新工作成为开展科研工作的关键环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部于2003年、2004年、2007年和2008年分四批在北京大学等67所高校设立了“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这些查新站为高校科技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查新在高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为高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我部将在充分考虑查新站审批设立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整体布局、区域分布与需求、行业和学科特色等情况,开展第五批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拟申报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的高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15年以上与查新专业范围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源或数据库;

  3.具备国际联机检索系统并已用于开展查新工作;

  4.有3名以上(含)取得教育部科技查新资格的专职人员,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1名;

  5.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一定的查新工作经历。

  二、申报程序

  凡拟申报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的高校,应按如下顺序撰写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并刻录成光盘五份:

  1.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申请书(www.cutech.edu.cn下载);

  2.在申请查新专业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从事查新业务能力的相关附件材料;

  3.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查新报告电子版(做成目录链接的形式刻在光盘上,纸质原件不用附)。

  各申报高校请于2010年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联系人:王超、杨健安电话:010-62514694、6251469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903室邮编:100080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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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3-23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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