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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6-99-2018-0037-1 生成日期: 2018-11-08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技厅函〔2018〕110号 信息类别: 其他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
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教技厅函〔2018〕110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号)要求,现决定在各有关高校开展“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下简称“五唯”)清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化高校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二、清理范围

  认真梳理本校涉及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事项,如职务职称晋升、项目基地评审、重点建设学科确定、人才培养指标分配等方面,可参考但不限于附件2。对照“五唯”表现逐项检查。对涉及“五唯”问题的事项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

  三、清理方向

  单位内部管理文件;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手册、评审细则等;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

  四、材料报送

  请于2018年11月19日(周一)前报送加盖学校公章的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moe.edu.cn。

  联系人:教育部科技司 潘晓宇、王骁

  联系电话:010-66096685、66096298

  地址:北京市大木仓胡同37号科技司综合处

  邮编:100816

  传真:010-66020784

  附件:1.自查报告提纲

     2.高校科技评价重点领域(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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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3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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