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7-08-2017-0014-1 | 生成日期: | 2017-03-31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体艺厅函〔2017〕17号 | 信息类别: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举办2017年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 |
教体艺厅函〔201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决定2017年度继续举办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解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和学校美育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交流相关领域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探讨加强改进新形势下的组织领导及对策措施。通过专题研讨,整体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领导干部的体育与艺术教育理论修养、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推进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和学校美育工作创新发展。
二、形式
本专题研讨班将邀请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高校校长和全国知名专家授课,重点就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和学校美育工作的政策法规、重大理论、实践趋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和科学治理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研讨。
研讨采取专题式报告、案例式教学、融合式研讨、针对性解读、现场式教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三、对象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高校现任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小学校长(见附件1),在学员选调上重点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四、经费
本专题研讨班的经费由教育部专项经费列支。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自理。
五、要求
本专题研讨班列入《2017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学员选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选派参训学员,不在学习培训期间安排学员岗位业务工作任务。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组部关于干部培训九条规定,认真参与全部教学活动,完成预定培训任务。
六、考核
2017年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将分别由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承办,请各承办高校按《教育部干部培训项目评估暂行办法》要求组织评估,进一步提升干部培训质量。
考核合格者,由承办高校颁发结业证书。
七、报名事宜和联系方式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推荐参加研讨班的人选并填写学员推荐表和名额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务请于6月16日前,将学员推荐表和名额汇总表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承办高校。部属各高等学校直接按要求填写学员推荐表,报承办高校。联系方式: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综合处刘诗尧,电话:010-66096474。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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