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7-08-2019-0045-1 | 生成日期: | 2019-11-04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体艺厅函〔2019〕53号 | 信息类别: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公布《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 |
教体艺厅函〔2019〕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高校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9〕42号),经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遴选与公示,教育部认定北京理工大学传统手工艺术传承基地等25个基地为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传承基地要扎实推进建设工作,对标基地建设原则、任务和要求,抓实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六个环节,落实工作任务,突出育人功能。要严格落实教体艺函〔2018〕5号要求,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以传承项目为内容的选修课程,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切实落实2个学分;建设2—3个校级传承项目学生社团和1个实践工作坊;加强以传承项目为重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辐射带动当地3所左右的中小学校和1个社区,开展基于传承项目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活动,加强成果交流与展示,切实将传承基地打造成本校的特色和品牌。
教育部将于2020年上半年组织专家对前两批已入选的传承基地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对建设成效明显的传承基地将进一步予以支持,对建设成效不佳的传承基地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将实施退出机制。根据建设目标,2020年教育部将进行第三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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