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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7-08-2015-0037-1 生成日期: 2015-04-09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体艺厅〔2015〕1号 信息类别: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内容概述: 现就201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厅〔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现就201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活动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旨在引领青年学生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民族文化,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31个省(区、市)的高校演出京剧、昆曲、话剧、交响乐、歌剧、芭蕾舞、民族民间音乐歌舞、地方戏曲等经典作品,共计290场。

  2.组织全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中西部地区高校举办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篆刻)、影视等艺术教育专题讲座,计划安排150场左右。

  3.组织在北京地区高校学生走进国家大剧院参加周末音乐会、经典艺术讲堂、艺术院校舞台艺术精品展、重点剧目演出等活动,计划安排100场左右。

  4.组织在北京地区高校学生走进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参加专题展览、系列讲座、工作坊等活动,计划安排25场左右。

  5.引导和鼓励各省(区、市)开展本地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组织优秀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和地方艺术院团赴本地学校和社区演出交响乐、民族音乐、舞蹈、戏剧和戏曲等1000场左右。

  6.给290所承接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演出的高校赠送《百年巨匠》丛书(含《百年巨匠——齐白石》《百年巨匠——徐悲鸿》《百年巨匠——黄宾虹》《百年巨匠——张大千》4卷),每校4套。请学校图书馆收藏并充分发挥丛书的作用,以满足广大教师和学生的需求。

  三、活动要求

  1.严把内容质量关,提升活动品质。演出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创作生产传播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做中国人的底气,使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成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阵地。要根据学生观众的需要,认真做好讲解、普及和互动,不断提升活动的审美和人文品质。

  2.认真组织实施,增强活动实效。各地、各校和各院团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校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具体实施计划和安全工作预案。要坚持合作发展策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形成良好工作机制。要坚持促进教育公平,覆盖不同类别的高校,让更多的学生受益。每场演出学生观众数必须占观众总数的95%以上。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整合优质艺术教育资源。演出院团要主动与高校学生艺术社团结对子,指导学生艺术社团的创作和排练;要利用艺术专家资源优势,在高校建立艺术家工作室,推动高校艺术教育的发展。

  3.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加强经费管理。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付范围,一是补贴国家级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各地高校演出的差旅、食宿、人员补助等演出费用,补贴各省(区、市)和高校承接演出的组织费用;二是专家讲学团赴各地高校讲学的差旅、食宿和讲课费等;三是北京地区高校学生参加国家大剧院和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演出、展览等活动的费用;四是补贴各省(区、市)的优秀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在本地学校和社区演出的费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专项经费纳入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核范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预算的及时执行。12月31日前,各单位应将支出明细报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将纳入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并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4.广泛进行媒体宣传,及时反馈信息。2015年是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开展10周年,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各种媒体,要把发挥传统媒体作用与发挥新兴媒体作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做好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要按时反馈活动进展情况,如遇演出地点或演出时间等信息变更,要第一时间向活动组委会书面报告。要及时提供宣传素材,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将活动调查问卷(见附件1-4)及活动照片(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节目单、简报和总结等材料及时报全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10-66096677,传真:010-66096386,邮箱:quanguogaoyayishu@126.com

  附件:1.201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艺术院团演出学生调查问卷.doc

     2.201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艺术院团演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调查问卷.doc

     3.201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艺术院团调查问卷.doc

     4.201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专家讲学团讲座学生调查问卷.doc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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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4-22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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