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推广传唱《阳光体育之歌》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7-08-2007-0328-1 生成日期: 2007-09-29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体艺厅函〔2007〕30号 信息类别: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内容概述: 阳光体育的政策、实施、展示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推广传唱《阳光体育之歌》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0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切实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营造浓郁的体育氛围,增加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育意识,促进他们积极参加锻炼身体,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创作了《阳光体育之歌》并决定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广。

  《阳光体育之歌》现已制作成MTV,并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和教育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希望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多种形式的阳光体育活动,对《阳光体育之歌》进行广泛宣传、播放,积极组织学生学唱,使《阳光体育之歌》尽快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得到普及,充分发挥其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体育意识,促进他们积极参加锻炼的功能。

  附件:  阳光体育之歌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