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7-08-2020-0038-1 | 生成日期: | 2020-12-07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体艺厅函〔2020〕47号 | 信息类别: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
教体艺厅函〔202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进高校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展现新时代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精神风貌,培养适应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小学体育教师,切实提高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办学质量,经研究,定于2021年7月中旬在天津体育学院举办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
开展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是对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地及时将通知转发本地区设有体育教育专业的高校。各高校根据《2021年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竞赛规程》(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许弘,010-66096472。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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