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高校艾滋病防控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7-08-2015-0040-1 | 生成日期: | 2015-05-0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体艺厅函〔2015〕21号 | 信息类别: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举办高校艾滋病防控专题研讨班。 |
教体艺厅函〔2015〕21号
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增进高校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明确高校在艾滋病防控中的职责和任务,提升预防艾滋病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有效应对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我部决定举办高校艾滋病防控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对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的重要批示,解读国家有关艾滋病防治政策文件和我部相关要求,明确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要求,分析艾滋病流行趋势特别是大学生感染艾滋病疫情情况,研讨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应对举措。
培训方式为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等方式相结合。
二、参训人员
1.部属各高校分管学生工作或预防艾滋病教育的校级领导,每校1名。
2.北京、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分管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厅级领导,每省份1名。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2015年6月7日-10日,其中,6月7日全天报到,10日下午离会。
2.报到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一层大厅。
四、其他事宜
1.本次培训列入《2015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培训费用由培训班承担,交通费由学员单位自理。
2.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各位学员自行前往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3.请参训学员填写学员回执(见附件),并请于5月20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教育部体卫艺司。
联系人:柴海鹰,联系电话(传真):010-66096150。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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