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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
信息索引: 360A18-13-2007-0066-1 生成日期: 2007-04-12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语用〔2007〕2号 信息类别: 语言文字工作
内容概述: “十一五”期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

教语用〔2007〕2号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协调发展和社会语言生活的和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语言文字工作的进展

  “十五”期间,语言文字工作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中心,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基础建设,注重服务社会,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得到提高,为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和信息化的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

  (一)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十五”时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施行,19个地方法规和规章相继出台,《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发布,语言文字法律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全国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基本健全并不断加强,地(市)级机构覆盖面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工作队伍总体上得到充实。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 《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继续深化,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少数民族汉语教师普通话培训,依托高校建立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推动应用语言学人才培养;明确文明城市创建和文化、信息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对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商、地名等方面的语言文字应用加强监督检查, “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并得到巩固。

  (二)规范标准建设及应用研究取得新成果

  组建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各分技术委员会,审定发布《汉语拼音方案的通用键盘表示规范》、《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GB13000.1字符集汉字折笔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信息处理用现代汉语词类标记集》等项规范,完成《规范汉字表》草案的研制,探索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新的审定和发布模式;积极推动中国文字国际标准化工作及与港澳台地区中文数字化方面的合作;109个科研课题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中文应用能力水平测试研究”、“智能语音技术在普通话辅助学习中的应用”等社会急需课题补充立项;制定《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与信息化课题指南》,面向全国招标立项,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显著提高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在全国范围展开,60多个城市的城区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和相关管理办法出台,测试人数累计达1800多万人次,公务员和铁路系统等行业人员以及大中专学生的测试取得新进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影响不断扩大;农村和民族地区的推普工作得到加强。

  (四)引导、服务社会语言生活取得成效

  完成“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发布调查数据;加强对现代语言生活监测研究和引导;研究台湾语文动态并加强与港澳地区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海外华文教育、地名标准化以及盲文、手语规范化工作;开通“中国语言文字网”和地方语言文字网站(页)百余家,初步建成全国语言文字工作政务信息化网络系统;组织《汉语拼音方案》公布45周年纪念活动;加强应用语言学学科建设,支持学术团体和社会单位开展活动。

  二、“十一五”期间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十一五”期间,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着新的任务:

  ——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沟通交流、维护社会高效协调运转的语言环境。

  ——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需要消除城乡和区域间语言隔阂,在农村、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需要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全民语言文字的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加强国家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语言文字基础研究和基础工程建设,提高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求树立科学的语言发展观和规范观,坚持主体化方向,积极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正确认识语言生活的多样性,依法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妥善处理方言及繁体字使用问题,处理好外国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问题,关注虚拟空间语言生活的状况,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促进国家与民族的文化繁荣,需要重视语言文字在传承、弘扬、创造民族文化及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需要将语言作为一种国家资源加以保护和利用,支持濒危语言的保存抢救和弱势方言保护工作,探索将语言文字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的有效途径。

  ——实现祖国统一,促进和平发展,需要发挥语言文字的独特作用,加强与港澳和台湾地区的交流协作,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语言文字在各应用领域的沟通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文化交流,切实做好汉语国际传播工作。

  目前,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仍然薄弱,区域不平衡明显、城乡差别较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程度和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机构不健全、人员少、经费投入不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贯彻不够得力,语言文字工作在一些地区和部门未能摆上应有的位置,监督、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基础薄弱,语言资源的共享机制尚未建立,规范标准的制定发布不能满足社会语言生活的需要。“十一五”期间,必须适应新形势,立足科学发展,注重工作创新,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实现2010年工作目标。

  三、“十一五”期间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工作思路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稳步地推进工作,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局面,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教育文化事业的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服务。 

  (二)基本原则

  ——树立科学的语言观,全面、正确地把握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坚持以规范标准建设为核心,坚持语言生活主体化与多样性和谐统一,妥善处理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学习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处理好方言、繁体字以及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问题,正确处理语言文字的规范、发展与中华传统语言文化的保护、弘扬等问题。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逐步、稳妥地推进工作。

  ——牢固树立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意识,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推动城市带动农村,东部支援中西部,实现均衡协调发展。

  ——加强机构、队伍、制度等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融入与结合,完善体制机制,注重工作创新。

  ——重视语言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重视语言国情的监测与研究,重视虚拟空间的语言生活,做好语言发展的战略规划。

  ——加强宣传引导,提供咨询服务,运用法律、行政、学术力量,形成良好舆论氛围,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10年目标

  全国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在四个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即: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取得较大进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和普及取得较大进展;农村和民族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工作初见成效。

  ——健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及其配套政策与激励机制,全国三分之二的地方制定或修订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力争在有关领域法律法规中纳入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并强化执法监督机制。

  ——完善现行汉字和普通话语音的基本标准体系,建成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评测认证系统,建成汉语应用能力的立体测试系统,建成服务于教育和国家信息化的语言文字平台,不断加强规范标准建设,促进语言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并提高其应用水平,语言文字信息化及社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

  ——受过中等及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与口语表达及书写应用密切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其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应用能力和书写水平达到相应的要求;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用语,成为城镇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园用语;城市机关公务员50%以上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标准;教师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基本实现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社会用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出版物用字、影视屏幕用字和计算机用字基本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充分发挥汉语拼音的作用,纠正使用中的不规范现象,巩固其在语文教学、信息处理、人名和地名拼写以及其他必要场合的使用。

  2020年目标

  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机制更加完备;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适应社会发展,完成“中华大字符集”收集整理、编码等工作,中文信息处理技术在国际上占据优势地位,全社会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有较大提高,适龄人群的大多数人能够享用日常的语言文字信息化技术;大多数人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城市基本普及普通话,农村学校实现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得到全面贯彻;对语文应用现象的监测、研究、规范、引导机制有效运作;形成并巩固语言文字主体化和多样性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基本构建成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

  (四)工作思路

  深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推广方面,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的工作,在发挥城市带动辐射作用的同时,加大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的工作推进力度;坚持“目标管理、量化评估,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测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三项基本措施,继续巩固 “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监督的体制和机制;以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定为核心,以信息化为主线,以评测认证为抓手,以语言工程建设和科学研究为基础,做好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工作。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引导热点,形成社会语言生活监督、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四、“十一五”期间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依法行政

  1.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继续推动地方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完善执法、监督体制和机制;力争将相关要求纳入有关部门规章;继续组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贯彻情况的调研,推动执法检查。

  2.推动重点领域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

  ——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和高校本科评估体系;建设2000所左右国家级和一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带动各级各类学校深化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条件,将教师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纳入管理常规;鼓励高等学校成为语言文字工作的表率并为社会服务,支持其相关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文化传承活动;开展中小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和汉字书写能力训练评测。

  ——充分发挥国家语委委员单位作用,巩固、完善与相关行业系统的工作联系制度和协调制度,并做好相关服务;推动旅游、卫生、民航、公交、民政等部门和行业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取得进展。

  3.以评估推动各类城市实现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开展一类城市评估工作的总结、表彰,提高评估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指导思想,推动二、三类城市评估工作的完成。

  4.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和管理,完善语言文字测评体系,提高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扩大对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生及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与规范汉字书写能力培训测试;开展测试工作评估,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确保测试质量;建成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和测试题库系统,推动测试手段自动化的研究和实施。

  ——公布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大纲、等级标准和评分办法,建成测试题库和试卷生成系统,明确测试组织机构和测试办法,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实施测试,并力争将测试水平与相关行业的职业准入挂钩;完成“中文应用能力水平测试研究”课题。

  5.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力度。

  ——继续组织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使活动向小城镇和农村拓展,扩大社会参与面,探索新的组织方式,创新宣传手段,使活动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加强媒体宣传,扩大宣传面;进一步完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平台,深化语言文字政务信息化工作;做好重大事项和信息的报送和新闻发布。

  ——组织好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等宣传纪念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与信息化工作,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1.加快规范标准建设及其宣传培训和测查认证工作。开展语言文字标准化现状调研和规划工作,完善语言文字标准体系;抓好最急需的、影响面大的规范标准的研制工作,审定发布《规范汉字表》以及汉字属性、汉语语音、语汇以及外语应用等系列规范,及时整合、修订已发布的规范标准;加快中文信息处理规范标准建设步伐,为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服务;充分发挥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会、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测查认证中心和有关学会的作用,做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宣传、咨询、培训及语言文字应用产品的标准符合性认证工作;进一步开展中国文字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与港澳台地区中文信息处理标准的协调统一。

  2.加强科学研究,推动语言文字基础工程建设。努力推动语言文字的应用研究和学科建设,推进语言文字研究手段和语言文字工作手段的现代化;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实践的研究和指导,为语言文字工作者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搭建汉语信息处理的资源平台,探索资源建设与汉语信息处理技术应用的结合点;推动语言文字知识库、各种语料库、“中华大字符集”等资源库的建设,对国家语委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进行深度开发利用并提供给社会使用,探索全国语言资源的共享机制;指导地方制定当地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规划,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三)加大对农村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保证工作的均衡发展

  1.重点加强农村和民族地区普及普通话工作。形成加强农村和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的整体思路、规划;加强对农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农村教师的普通话培训,提高其普通话水平达标率;继续开展少数民族教师语言文字培训,建立培训基地,完善培训课程与教材体系,开展远程教育,逐步扩大培训规模;有计划地开展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为主要劳务输出省份送教下乡。

  2.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有基础意义的规范标准,确保因特网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数据的传输、共享与信息安全;加强少数民族术语规范化工作;组织制定少数民族人名、地名汉字音译转写和拉丁字母转写规范;加快少数民族文字基础软件、通用软件开发和统一平台建设;支持传统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建设。

  (四)密切关注、积极引导社会语言生活,维护语言文字主体化与多样性的和谐统一

  1.加强监测、研究,引导、服务社会语言生活。加强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的建设,根据需要筹建若干重要领域的应用语言学研究基地,做好语言国情的调查研究,积极引导语言生活向和谐的方向发展;参与、支持盲文、手语的推广与规范化工作;关注双语教学及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与发展,围绕濒危语言的抢救、保护,开展调查和立项、研究工作;密切与港澳台地区在管理、信息、科研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定期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

  2.在汉语国际传播整体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支持、参与汉语国际传播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工作;参与组织相关规范标准、应用研究、教材、测评体系攻关;加强与有关国家、团体的沟通,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强化行政推动,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国家语委决策指导和协调功能,加强对委员单位工作的指导推动和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支持相关科研出版机构和学术团体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服务;进一步加强各级工作机构建设和干部培训、交流,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的激励机制,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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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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