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赴比利时留学人员应注意严格遵守比方相关规定 | ||||
信息索引: | 360A20-12-2006-0648-1 | 生成日期: | 2006-11-23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国际合作与交流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2006年11月23日发布的留学预警,提醒赴比利时留学人员应注意严格遵守比方相关规定 |
留学预警〔2006〕4号
(总第31期)
最近我赴比利时留学人员接连发生入境时被比海关拒绝或者办理身份证明时被比警方要求限期出境的事件。
据了解,发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留学人员未能按大学或者语言培训中心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在入境时被海关扣留,一旦学校答复不予注册,就被拒绝入境。有的留学人员听信网上发布的信息或传言,花钱购买所谓“合法”经济担保,办理身份证明;有的甚至使用假经济担保办理身份证明,经比利时政府有关部门发现查证后,被要求限期离境。
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提醒赴比利时高校或者语言培训中心学习的留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比利时的相关规定,要按照通知的入学注册日期到学校报到。如果因故延迟,请事先与学校联系并获得批准。另外,不要轻信网上或者其他人发布的可以“有偿提供‘合法’经济担保或‘合法’身份证明”的信息,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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