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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司局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21-99-2017-0001-1 生成日期: 2017-03-07 发文机构: 中共教育部党组
发文字号: 教党函〔2017〕16号 信息类别: 其他
内容概述: 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2017年教育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司局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方案》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部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司局级以上干部集体
学习方案》的通知

教党函〔2017〕16号

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经审定,现将《2017年教育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司局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7年3月6日

2017年教育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司局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2017年省部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7年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司局级以上干部集体学习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紧紧围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重点任务,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科学安排、精心组织,不断加强部党组和各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精准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内涵。

  3.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大力推进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4.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

  5.适应时代进步和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所需要的现代科技、历史文化、法律法规、国际形势等方面知识。

  6.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党组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形式和主要安排

  (一)集体学习研讨。主要以党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会前作书面发言准备,会上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每季度安排不少于1次,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4+N”的模式增加学习内容。

  列席人员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直属机关第七届党委委员;必要时视学习主题扩大到其他有关司局级干部。

  第一季度(2月前后):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以及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

  第二季度(5月前后):与清华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合开展学习,现场观摩六中全会和思政会精神在高校贯彻落实的新进展新成效,共同会诊贯彻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和思政会精神提出具体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实践思考。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分管领域工作,交流推进会议精神落实的思路举措。

  第三季度(9月前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党的十九大召开前,专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贯穿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前期准备。

  第四季度(11月前后):原原本本、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所做的政治报告,认真研讨党的十九大文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交流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认识体会和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个人自学。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党组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具体学习书目由机关党委适时配发。提倡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或者理论文章。

  (三)专题调研。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围绕《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遴选确定一批教育部重点调研课题,每位部党组成员牵头负责1-2项,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解决实际问题,主持完成1-2篇调研报告。

  (四)其他学习活动。部党组成员应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统一组织的司局级干部集体学习会,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1.3月,举办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辅导报告;

  2.4月,举办“践行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讲堂(一),邀请2名高校党委书记谈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3.6月,举办“践行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讲堂(二),邀请2名高校校长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4.9月,举办以科技发展前沿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5.10月,举办以提高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能力和水平为主题的专题讲座;

  6.11月,举办“践行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讲堂(三),邀请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四、有关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报机关党委备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

  2.发挥表率作用。部党组成员及各单位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习、自觉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要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带动基层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3.增强学习实效。改进学习方法,积极探索联合式、互动式、案例式等集体学习形式,举办“践行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讲堂,把集体研讨和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问题导向,把学习与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举措,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4.加强组织管理。直属机关党委要认真组织好部党组及司局级以上干部的集体学习,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学习情况记录,及时向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报送学习信息,并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年底前,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向直属机关党委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机关党委将委派党建工作联络员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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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14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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