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融硕士等19种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22-07-2010-0177-1 生成日期: 2010-05-13 发文机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学位〔2010〕15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现予公布。

关于印发金融硕士等19种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学位〔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警务、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城市规划、林业、护理、药学、中药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硕士专业学位。

  现将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印发,有关招生、培养工作另行布署。 

  附件:

    一.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二.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三.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四.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五.保险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六.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八.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九.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一.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三.林业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四.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五.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六.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七.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八.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九.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金融硕士等19种专业学位设置方案.doc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10-03-28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