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授予马万祺先生名誉博士学位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2-07-1999-0023-1 | 生成日期: | 1999-08-16 | 发文机构: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学位〔1999〕33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经审核,教育部同意暨南大学授予澳门马万祺先生名誉博士学位。 |
学位〔1999〕33号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你办侨教发(1999)031号文及材料收悉。
经审核,同意暨南大学授予澳门马万祺先生名誉博士学位。请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位授予工作,并将授予情况及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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