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与四川大学联合开展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工作的批复 | ||||
信息索引: | 360A22-07-1999-0013-1 | 生成日期: | 1999-09-02 | 发文机构: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学位办〔1999〕57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同意你委与四川大学合作,推荐西藏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四川大学MBA学位。 |
学位办〔1999〕57号
西藏自治区经济贸易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藏经委培发〔1999〕257号文收悉。经研究,
一、同意你委与四川大学合作,推荐西藏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四川大学MBA学位。
二、1999年,批准你区计划招收名额50人,按照2:1比例推荐,推荐名额100人。
三、推荐条件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工龄五年以上(1994年8月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及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考虑到西藏地区的特殊情况,允许在西藏地区工作八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大专毕业的企业及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骨干报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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