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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与四川大学联合开展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工作的批复
信息索引: 360A22-07-1999-0013-1 生成日期: 1999-09-02 发文机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学位办〔1999〕57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你委与四川大学合作,推荐西藏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四川大学MBA学位。

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与四川大学联合开展在职攻读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工作的批复

学位办〔1999〕57号

西藏自治区经济贸易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藏经委培发〔1999〕257号文收悉。经研究,

  一、同意你委与四川大学合作,推荐西藏地区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四川大学MBA学位。

  二、1999年,批准你区计划招收名额50人,按照2:1比例推荐,推荐名额100人。

  三、推荐条件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工龄五年以上(1994年8月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及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考虑到西藏地区的特殊情况,允许在西藏地区工作八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大专毕业的企业及经济管理部门的管理骨干报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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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9-02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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