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沈阳工业大学与美国道林大学合作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的批复 | ||||
信息索引: | 360A22-07-2000-0026-1 | 生成日期: | 2000-07-21 | 发文机构: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学位办〔2000〕59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沈阳工业大学与美国道林大学合作培养企业管理硕士并授予美方学位。 |
学位办〔2000〕59号
辽宁省学位委员会:你委辽学位〔2000〕4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沈阳工业大学与美国道林大学合作培养企业管理硕士并授予美方学位。合作试办一期,招收学员40人,学制二年。所授予的外方学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认定后,在我国境内才能有效。
请依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在招生和培养等过程中,实行和完善竞争与淘汰机制,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要注意消化外国先进的教材,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提高自身办学水平,努力提高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效益。
请在此次试办期结束后,及时将研究生培养及美国道林大学授予学位情况的总结报告报送我办。我办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ООО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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