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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复旦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培养社会工作硕士项目和培养社会行政管理硕士项目的批复
信息索引: 360A22-07-2001-0008-1 生成日期: 2001-03-02 发文机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学位办〔2001〕24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你校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培养社会工作硕士和社会行政管理硕士二个项目,项目各试办一期,分别招收学员30人,学制三年并授予香港大学相应的学位。

关于同意复旦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培养社会工作硕士项目和培养社会行政管理硕士项目的批复

学位办〔2001〕24号

复旦大学:

  你校(2000)复研字31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培养社会工作硕士和社会行政管理硕士二个项目,项目各试办一期,分别招收学员30人,学制三年并授予香港大学相应的学位。

  请依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在招生和培养等过程中,实行和完善竞争与淘汰机制,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要注意消化境外先进的教材,借鉴有益经验,提高自身办学水平,努力提高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效益。

  请在此次试办期结束后,及时将研究生培养及香港大学授予学位情况的总结报告报送我办。我办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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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03-02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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