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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上海财经大学与中国银行、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合作培养金融方向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批复
信息索引: 360A22-07-2002-0116-1 生成日期: 2002-06-19 发文机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学位办〔2002〕23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你校与中国银行、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合作培养金融方向工商管理硕士(EMBA),合作试办一期,招收学员50人,学制二年并授予英方学位。

关于同意上海财经大学与中国银行、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合作培养金融方向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批复

学位办〔2002〕23号

上海财经大学:

  你校上财函〔2002〕2号、17号文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与中国银行、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合作培养金融方向工商管理硕士(EMBA),合作试办一期,招收学员50人,学制二年并授予英方学位。

  请依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在招生和培养等过程中,实行和完善竞争与淘汰机制,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要注意消化外国先进的教材,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提高自身办学水平,努力提高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效益。

  请在此次试办期结束后,及时将培养及英国伦敦城市大学授予学位情况的总结报告报送我办。我办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ОО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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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6-19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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