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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继续合作培养会计学硕士的批复
信息索引: 360A22-07-2002-0103-1 生成日期: 2002-06-19 发文机构: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学位办〔2002〕52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研究,教育部同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继续合作,在北京地区举办第三、四、五期培养会计学硕士项目,每期招生60人,学制二年并授予澳方学位。

关于同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继续合作培养会计学硕士的批复

学位办〔2002〕52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你委京教外〔2000〕15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继续合作,在北京地区举办第三、四、五期培养会计学硕士项目,每期招生60人,学制二年并授予澳方学位。

  请认真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经验,在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过程中,继续实行和完善竞争和淘汰机制,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要结合学科建设的需要,不断补充和消化先进的教材,吸取有益经验,注意提高教学人员中本校人员的比重,提高自身办学水平,努力提高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效益。

  请在续办项目结束后,及时将培养及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授予学位情况的总结报告报送我办。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ОО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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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6-19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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