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问题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2-07-2002-0098-1 | 生成日期: | 2002-07-09 | 发文机构: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学位办〔2002〕59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从今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对不要求入学前已有工程实践年限被录取为软件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可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后,直接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
学位办〔2002〕59号
有关工程硕士培养单位:
为了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推动我国IT产业的发展,加速我国软件工程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同时考虑到软件工程的特点,从今年入学的新生开始,对不要求入学前已有工程实践年限被录取为软件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可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后,直接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课程及论文(设计)答辩均达到规定要求,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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