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授予许东亮、陈焜旺名誉博士学位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2-07-2002-0131-1 | 生成日期: | 2002-07-17 | 发文机构: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
发文字号: | 学位〔2002〕43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审核,教育部同意授予香港企业家许东亮、爱国华侨陈焜旺名誉博士学位。 |
学位〔2002〕43号
华侨大学:
经研究审核,同意你单位授予香港企业家许东亮、爱国华侨陈焜旺名誉博士学位。
请认真做好学位授予工作,并将授予情况和有关材料及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ОО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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