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北京理工大学与国外大学合作举办学位教育项目的批复 | ||||
信息索引: | 360A22-07-2002-0081-1 | 生成日期: | 2002-12-16 | 发文机构: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学位办〔2002〕97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北京理工大学与国外大学合作,举办学位教育项目。 |
学位办〔2002〕97号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人事教育司:你司委人函〔2002〕141号、264文均收悉。经研究,同意北京理工大学与国外大学合作,举办如下学位教育项目:
1、与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合作培养“职业技术教育”理学硕士,合作试办一期,招生60人;
2、与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合作培养微电子学与光子学、电信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硕士,合作试办一期,三个专业共招生120人;
3、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合作培养软件工程、通信与计算机硕士,合作试办一期,二个专业共招生100人;
上列项目,学制均为二年并授予国外有关大学相应学位。
4、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合作培养信息技术、国际经济专业理学士,合作试办一期,2003年二个专业共招生100人,学制四年并授予美方学位。
请依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在招生和培养等过程中,实行和完善竞争与淘汰机制,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要注意消化外国先进的教材,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提高自身办学水平,努力提高合作办学的质量和效益。
请及时将培养及国外有关大学授予学位情况的总结报告报送我办。我办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ОО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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