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工作制度 | ||||
信息索引: | 360B09-14-2006-0251-1 | 生成日期: | 2006-04-10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科学研究 | |||
内容概述: | 实验室,申请,评审,审批 |
为保证高校开放实验室国家级计量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评审工作科学、合理、公正,现制订本工作制度。
1. 工作范围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相应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高校的开放实验室,凡对外出具第三方公证数据的,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自愿申请国家计量认证的,均由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负责组织国家计量认证工作;
1.2进行211工程建设或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的开放实验室,自愿申请国家计量认证的,由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负责组织国家计量认证工作;
1.3教育部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在高校建立的专业开放实验室,自愿申请国家计量认证的,由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负责组织国家计量认证工作。
2.职责分工
2.1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设立组长、副组长,均由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聘任,在评审组办公室设立业务员。其职责分工如下:
2.2评审组长
2.2.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制度,积极推动高校开放实验室,按照教育部和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文件和会议要求,开展国家计量认证工作。并做到每年向教育部和国家认监委书面报告工作情况。遇有特殊情况时,将向主管部门专项报告有关情况;
2.2.2严格执行和及时修订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工作程序,做到每一次的现场评审,都对高校开放实验室给予及时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
2.2.3负责组织专家审核高校国家计量认证实验室现场评审前后的材料,保证申请与评审材料完整、准确、合格,以便及时报送国家计量认证办批准。
2.2.4严格评审员的选派和管理。在每一次现场评审后,都要了解各位评审员的能力和表现,及时与副组长讨论形成共同印象。并不断加强评审员队伍的建设;
2.2.5每年组织评审员交流和总结工作,逐步建立对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的管理评审体系;
2.2.6负责建立并保存现场评审资料档案。逐步实现档案的规范管理,做到每五年清理一次。
2.3评审组副组长
2.3.1协助评审组长,完成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的各项工作;
2.3.2全面负责办公室各项业务工作。实现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与国家认监委及全国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的联系、接洽,保证各项信息畅通;
2.3.3负责指导办公室业务员开展工作;
2.3.4负责人事、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及应用工作;
2.3.5负责落实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评审员的工作交流和工作总结事宜。
2.4业务员
2.4.1负责评审组办公室业务接待与联系工作;
2.4.2负责打印上报的各种资料报告;
2.4.3负责网络下载及传出相关信息;
2.4.4负责邮寄各种材料、证书、印章;
2.4.5负责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及清理工作。
3.工作程序
3.1根据国家认监委的文件要求,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重量新修订了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工作程序框图(流程图,详见后附的框图);
3.2工作程序环节的重点说明如下:
3.2.1高校开放实验室申请国家计量认证,必须由独立法人单位提出申请,即在申请报告及申请书上盖法人单位印章后,送交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办公室,经审核无误后,按每年2~3次报送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争取列入国家计量认证分批年度计划;
3.2.2对列入国家计量认证分批计划中的高校开放实验室,要及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技术上的指导。凡需要咨询的,由评审组选派专家到校或实验室(法人单位)进行咨询,以保证列入计划的这些实验室尽快做好现场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3.2.3落实申请材料(申请书、质量体系文件)和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环境、人员考核上岗、法人地位等条件的准备情况,及时向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报送推荐的现场评审组成员;
3.2.4现场评审组,要及时完成现场评审及整改报告、申请书等材料的审核工作;
3.2.5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根据现场评审组组长报送的全部材料,组织全面审核,直到合格后,及时上报认可委秘书处审核后转国家认监委审查批准;
3.2.6为国家计量认证合格的高校开放实验室领取、发送国家计量认证合格单位证书、印章,并通知该实验室可以使用CMA标志制作铜牌。
4.评审员的选用与管理
4.1计量认证评审员在获得计量认证评审证书的五年有效期内,根据每个评审员的能力和专业,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将合理安排他们参加现场评审工作;
4.2按国家认监委“国认实〔2002〕50号文件,关于计量认证评审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和管理,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的评审员。同时积极支持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的年轻专家、教授报考国家级计量认证评审员。并重视培养在高校中的省级计量认证评审员;
4.3对于参加过四次以上高校开放实验室国家计量认证现场评审工作的国家级计量认证评审员,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能力较强的,可以担任现场评审组组长;
4.4逐步建立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选用的评审员及专家的工作的记录和评价资料档案。
5.公正性的保证
5.1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对申请国家计量认证咨询的高校开放室,积极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技术指导,但参加咨询的评审员,不安排其参加该实验室的计量认证现场评审工作,也不参与现场评审后材料的审核工作;
5.2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不参与从事影响公正性的任何商业活动及其他盈利活动。
6.投诉处理
6.1积极收集对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的抱怨和投诉。发现有投诉或抱怨后,立即采取措施开展调研,落实改进方案。并及时向抱怨和投诉者反馈整改状况;
6.2对获证高校开放实验室的抱怨和投诉,凡报告国家计量认证高校评审组的,都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现场调查、监督实验室执行抱怨和投诉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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