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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教育部专家组对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等六所高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B26-07-2006-0252-1 生成日期: 2006-04-21 发文机构: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发文字号: 教高评中心函〔2006〕17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根据我中心《关于2006年对中国人民大学等139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评中心〔2006〕1号)的要求,定于5月14日至6月2日组织专家对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等六所高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考察评估。

关于教育部专家组对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等六所高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

教高评中心函〔2006〕17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中心《关于2006年对中国人民大学等139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评中心〔2006〕1号)的要求,定于5月14日至6月2日组织专家对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等六所高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考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请程伯基教授等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专家组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04〕21号)及《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7号)、《关于2006年对中国人民大学等139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评中心〔2006〕1号)的要求开展考察评估工作,具体安排由专家组组长与被评学校商定。

  三、专家组成员要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各单位接待专家组要一切从简,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纪律的通知》(教高厅〔2004〕17号)的有关规定。

  四、为保证本次考察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参加考察评估的专家提前认真审阅被评学校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考察前的学习与准备工作。请接受评估的学校及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的考察评估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五、请进校考察评估的专家按照要求的时间直接到被评学校报到。

  六、评估期间专家或被评高校若有重要事情,请与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联系。

  评估中心联系人:

  王 红 010-58581052 010-58581130(传真) wanghong@moe.edu.cn

  臧南南  010-58582114 010-58581131(传真) zangnannan@moe.edu.cn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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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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