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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办理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赴日签证所需材料
信息索引: 360B22-12-2006-0223-1 生成日期: 2006-04-28 发文机构: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国际合作与交流
内容概述: 办理自费签证所需材料说明

办理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赴日签证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护照

2、签证申请表

3、照片(3个月内2寸彩照)

4、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6、暂住证或居住证明(限户籍非本馆管辖范围者)

根据在留资格种类,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教授

艺术

宗教

报道

投资·经营

法律·会计

医疗

研究

教育

技术

人文·国际

企业内转勤

文化活动

特定活动

技能

雇用合同书及个人简历

兴行

1、合同书  2、履历书    3、艺历证明材料

·就学

1、调查表  2、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  3、毕业证明书(仅限留学)

研修

研修派遣合同书

家族滞在

婚姻经纬书

日本人配偶者

婚姻经纬书

永住者配偶者

婚姻经纬书

定住者

婚姻经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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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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