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护照签证业务范围
信息索引: 360B22-12-2006-0222-1 生成日期: 2006-04-28 发文机构: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国际合作与交流
内容概述: 护照签证业务范围

护照签证业务范围

    承办教育部领导、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直属高等院校党委书记、校长、驻外人员及配偶和子女、在京的北京大学等五所具有外事审批权的大学短期出访人员的护照签证;出具部分免办签证国的出境证明等。

    1.出国(境)任务批件,政审批件查验把关工作;

    2.办理出国(境)手续报国际司司长签字;

    3.办理出访人员护照、签证、出境证;

    4.办理教育部外交长驻人员护照签证

    5.办理外交长驻人员配偶、子女探亲签证;

    6.因公短期出访护照签证手续咨询。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8-04-25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