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国际汉语教师标准》简介 | ||||
信息索引: | 360B08-12-2007-0269-1 | 生成日期: | 2007-10-31 | 发文机构: | 孔子学院总部/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学发展中心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国际合作与交流 | |||
内容概述: | 《标准》是对从事国际汉语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描述,由5个模块组成。 |
为了提高国际汉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培养、培训一大批合格的汉语教师,满足世界各地日益增长的汉语学习需求,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研制了《国际汉语教师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对从事国际汉语教学工作的教师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描述,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科学、规范的教师标准体系,为国际汉语教师的培养、培训、能力评价和资格认证提供依据。
《标准》由5个模块组成。分别为:(1)语言知识与技能。包括“汉语知识与技能”和“外语知识与技能”两个标准,对教师应具备的汉语及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了描述。(2)文化与交际。包括“中国文化和中外文化比较”与“跨文化交际”两部分。要求教师具备多元文化意识,了解中国和世界文化知识及其异同,掌握跨文化交际的基本规则。(3)第二语言习得理论与学习策略。要求教师了解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学习规律和学习者特点,能够帮助学习者成功学习汉语。(4)教学方法。包括“汉语教学法”、“测试与评估”、“课程、大纲、教材与教辅材料”和“现代教育技术与运用”四个标准。要求教师掌握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法知识,具备教学组织和实施能力。(5)综合素质。主要对教师的职业素质、职业发展能力和职业道德进行描述。《标准》借鉴了TESOL等国际第二语言教学和教师研究新成果,吸收了国际汉语教师实践经验,反映了国际汉语教学的特点。
自2006年10月起,国家汉办先后聚集海内外近百名专家和学者参与研制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参与者约300人。世界英语教师协会主席、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孔子学院院长刘骏教授作为本项目研制组负责人,为《标准》研制付出了心血,在此一并致谢。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教授百忙之中对《标准》逐条进行了审阅,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我们深表感谢。
《标准》是针对国际汉语教学对师资的要求制定的,在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历史上属首次。由于时间紧迫,尚缺乏案例实证研究,有待于在实施过程中日臻完善,欢迎广大读者提出批评意见。
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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