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国外汉语教师本土培训项目 | ||||
信息索引: | 360B08-12-2007-0295-1 | 生成日期: | 2007-12-30 | 发文机构: | 孔子学院总部/教育部对外汉语教学发展中心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国际合作与交流 | |||
内容概述: | 项目介绍、申请办法 |
一、项目介绍
为加强国内外汉语教学的合作与交流,国家汉办特设立“汉语教学专家组赴国外培训项目”,该项目主要是通过汉办与国外汉语教学机构联合举办培训活动的方式,由汉办组织派遣国内汉语教学专家组赴国外与当地汉语教师交流教学经验,并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及方式可根据当地教师需求制定。专家组赴外时间为2-4周左右,赴外经费由国家汉办提供。
二、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国外主流社会的汉语教学机构,能组织50人及以上的汉语教师参加该项目培训。
申请程序
有意组织的单位可于每年11-12月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申请组织下一年的培训活动(申办表见附件1),使领馆对项目的可行性提出评估意见并报国家汉办;国家汉办对所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并将结果告使领馆,由使领馆通知承办单位结果。
申请须知
1、外方组织单位培训前准备工作
1) 根据培训需求调研结果,按培训学员的不同层次及培训要求组织培训活动,如以汉语为母语的与以非汉语为母语的分开,培训汉字教学的和口语教学的分开
2) 帮助专家订宿,住宿地点应离培训地点近并符合住宿标准
3) 协调安排培训行程并告知国家汉办
4) 提供专家必需的备课材料,如教材、教学录像等
2、外方组织单位培训实施中的工作
1) 接送专家
2) 安排专家听课、培训
3) 拍摄培训照片、录制培训录像提交国家汉办
4) 将反馈意见提交国家汉办,我办可提供参考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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