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关于表彰全国第二届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决定 | ||||
信息索引: | 360B32-07-2008-0106-1 | 生成日期: | 2008-01-03 | 发文机构: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发文字号: | 高学会〔2008〕2号 | 信息类别: | 高等教育 |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建设的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在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于2007年底开展了第二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活动。 |
高学会〔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科院(所),各高等学校教科院、高教研究所(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建设的意见》的落实,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在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于2007年底开展了第二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评选活动。经单位自荐、省级高等教育学会和省级教育研究机构联合推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初评和专家委员会评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办公会批准,共确定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等116个单位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特此表彰!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将在今后继续开展相关活动,以促进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整合研究力量,提高研究水平,推动群众性的教育科学研究,并宣传、交流、推广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更好地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更好地为建设高等强国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望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积极参与到创建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活动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和服务能力,并充分发挥高教研究机构的优势和作用,推动群众性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活动,以进一步繁荣我国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更好地服务于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二00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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