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至2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按照教育部与河南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进行的。督导组按照《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22个申报县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有4个县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未能通过本次认定。
督导组分5个小组对18个县进行了分路连片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144所,其中小学74所,初中5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2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72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6987份,回收有效问卷6947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组对18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组对河南省1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河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检查组主要对生均公用经费、生均建筑面积、小学(初中)数学和科学(理科)仪器、生均图书、平均班额、师生比、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例、中级及以上职务教师比例、小学五年初中三年巩固率、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等10项主要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河南省1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18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21至0.603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42至0.533之间(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评价赋分,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核查结果:18个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0.3至97.5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表3 河南省18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河南省对18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4.8%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通过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河南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组还对18个县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组认为,18个县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在实现“两基”目标之后,及时把工作重心转到推进均衡发展上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坚持“六个注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注重落实政府责任,凝聚均衡发展合力
各县与省政府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确认书,把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紧迫任务,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教育工作定期研究、主要领导联系学校等制度,形成了党委、政府强力推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正确领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工作格局。新郑市加大财政投入,改革入学考试办法,实施普通高中平均分配生源和“十二年”免费教育制度,全面消除择校现象,促进均衡发展。荥阳市政府建立领导分包薄弱学校工作机制,每人每年为学校办1-3件实事,4年筹集资金500多万元,改善了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新密市四大班子经常深入学校调研,发现学校冬季取暖普遍存在问题后,组织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4700余万元为全部学校装配了冷暖空调。洛阳市吉利区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听取一次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得到较好落实。
(二)注重改善办学条件,夯实均衡发展基础
各县以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农村初中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特殊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中小学现代教育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不断夯实均衡发展基础。鹤壁市淇滨区3年来投入3.6亿元,用于新建、改扩建6所城区学校和30所农村学校。安阳市殷都区加大布局调整力度,筹资近亿元整合32所农村学校资源,高标准建成6所农村学校。2013年,荥阳市采用政府、企业合作方式,筹资1000余万元配置56辆标准校车,投资135万建立校园监控中心和校车监控平台。作为只有38万人口的小县,孟州市两年投入资金1.43亿元,实施了教学仪器设备补充更新、实验室升级改造、多媒体设施班班通等五大工程,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器材、图书配备等办学条件均达到了省定标准。
(三)注重提升队伍素质,突出均衡发展主题
各县也通过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推动区域内教师交流,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名师培育工程、国培省培计划、骨干教师培训等,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安阳县、灵宝市2009年来分别招聘教师2231名、2173名,全部分配到农村以及山区、边远地区学校任教。鹤壁市鹤山区针对山区学校多、偏远学校多的现状,开通“流动授课车”、设立“流动授课站”,5年来累计行程2万公里,送课4500余课时。平顶山市卫东区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开设12类主题培训班,培训教师8000余人次,在全省连续两届中小学名师评选中有10人当选,占平顶山市当选人数的67%。淇县分学段、按学科设立了 “名师工作室”,完善优秀教师“传帮带”团队协作机制,培养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145人。沁阳市2009年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政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每年人均地方补贴1.23万元,每月分别为农村教师和山区教师发放津补贴60元和120元。郑州市二七区、新密市、荥阳市为辖区内所有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着力提升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四)注重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均衡发展品质
各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广泛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培育学校特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安阳市殷都区创新学校德育模式,全区成立800多个学生自主管理组织和435个学生社团,学生参与率达100%。灵宝市连续举办了十届学校科技创新成果大赛及展览活动,向国家专利局申报中小学生发明专利326件,获河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成果奖141件。沁阳市广泛开展长跑加特色的“1+1”校园体育活动,在2012年全国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作为唯一的县级代表典型发言。淇县深入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坚持“向课改要质量、让课改促均衡”,5年来获得市级以上课题成果奖82项。郑州市二七区投入8亿多元,以“六名工程”(名区、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名学科、名学生)为抓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呈现“多姿多彩”的“多彩教育”发展模式。温县结合县域文化特色,大力开展太极拳进学校、进班级、进课堂活动,太极拳在全县中小学的普及率达100%,成为温县教育的特色品牌。
(五)注重关爱特殊群体,共享均衡发展成果
各县强化教育公平,努力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权益。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实现全接纳,入读公办学校比率保持在85%以上。新安县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建立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和爱心救助基金、李廷魁教育基金,实施春蕾计划,确保全县7.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到了免费教育,近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救助。洛阳市吉利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学生总数的1/3,在公用经费拨付等方面享受到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罗山县建立代管家长、家校联系、结对帮扶和应急处理等制度,组建留守儿童俱乐部,保证了3.48万名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平顶山市湛河区从2012年起筹措专项资金,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每人每年300元补助。新密市实施爱心营养工程,筹措资金1160万元,按每个学生每天2.5元的标准,保证农村寄宿学生每天吃上一个鸡蛋、一顿肉菜。
(六)注重发挥督导职能,完善均衡发展机制
全省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坚持督政和督学相结合,组织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中小学校园安全等多项督导评估,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有力推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省级督导,近年来,全省县级政府共补拨预算内教育经费10.96亿元,追拨教育费附加1.44亿元;2013年,28个向省申报的县增拨、补拨教育经费3.74亿元,公开招聘教师1148人。积极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郑州市所查4个县2003年起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2009实施责任督学挂牌上岗,实现随访督导常态化。平顶山湛河区根据督导整改要求,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改造黑板灯1340套、教室日光灯2093套,使教室照明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办学条件存在薄弱环节
大多数县的部分学校存在校舍不足、实验仪器和音体美器材配备标准不高、学生用计算机配备数量不足、图书陈旧等问题,个别学校运动场地、灯光照明不达标,寄宿条件简陋。温县、平顶山市卫东区、安阳市殷都区等县存在一些学校校舍生均建筑面积还未达到要求。沁阳县、湛河区、罗山县、荥阳市等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体育场馆面积的单项指标差异系数较大。
(二)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一些县存在教师编制紧张、学科结构不够合理、年龄老化等问题,尤其是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学科专任教师不足。安阳县、洛阳市吉利区等县部分学校师生比不达标。新安县、鹤壁市淇滨区部分学校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不达标。灵宝市部分学校教师年龄偏大,体音美等学科教师未足额配备。
(三)“大班额”现象较为突出
多数县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大班额”问题,郑州市二七区、新郑市、新密市、孟州市、鹤壁市鹤山区等县的一些学校平均班额较大。
四、督导意见
(一)继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通过督导检查,未能实现“三个增长”的县虽已补拨了所欠教育经费,但缺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各县要进一步强化财政拨款主渠道作用,努力加大政府对教育投入,落实法定增长要求,切实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加大对两项教育附加的征收力度,确保足额征收、及时拨付、专款专用,落实从土地出让金收益按10%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的政策,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水平。
(二)继续推进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各县要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职责,加快义务教育校点布局调整,在新城区和新住宅小区规划建设中,优先考虑配套学校建设,着力解决校舍和场地不足,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满足新型城镇化和新增教育人口对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高实验仪器、音体美器材、图书资料等配备标准,按标准配足配齐学生用微机,改造学校照明系统,提高学校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三)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水平
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保证每年招聘足够数量的新教师。进一步健全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完善鼓励政策,吸引更多优质师资到边远、农村学校任教。进一步创新在职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予以安排。拓宽培训渠道,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切实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河南省认真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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