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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
对江西省11个县(市、区)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6-01-11 来源:教育部收藏

  11月29日至12月4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江西省申报的11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江西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江西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3个小组对江西省的11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06所,其中小学45所,初中27所,一贯制学校7所,完全中学1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教学点16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44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6350份,回收有效问卷6320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1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江西省11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江西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检查组对江西省11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江西省11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11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47-0.489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299-0.536之间(详见表2)。

  表2 江西省11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江西省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在国家指标体系基础上增加了2项指标。核查结果:11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得分在89.5-98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江西省11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江西省对11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通过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江西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1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江西省今年提出申报的11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江西省始终坚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性任务来抓,不断强化统筹、落实责任、攻坚克难、全面推进。在2014年11个县通过国家认定的基础上,今年又有11个县接受国家督导检查,工作成绩明显。

  (一)以均衡发展为导向,有效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强力推动,发展战略科学清晰。江西省通过制定地方法规、优化制度设计和加强政策引导,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颁布了《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制定了《江西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20年)》,出台了《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好了顶层设计,明确了科学清晰的推进路径。

  二是明确责任,政府行为切实强化。江西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了市、县政府科学发展年度考核体系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履职评价体系,各县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领导小组。各设区市政府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南昌市推行了“一个工程、六个计划”一系列举措。宜春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抚州市确立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鹰潭市明确了“统筹网点抓校建、扩充资源抓覆盖、轮岗交流强师资、建立机制促均衡”的推进理念。南昌市东湖区、抚州市临川区把教育优先发展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规划教育网点布局。奉新县推行了县级领导“分片包干、挂点到校”制度,为学校发展排忧解难。

  三是强化督导,以评促建有效落实。江西省进一步完善了督导评估方式方法,实行精准化督导,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县与县横向分类比较和年与年纵向监测比对,确保提前发现问题,及时部署整改,督促落实到位。按照“奖惩分明、奖先罚后”原则,实施表彰奖励和通报约谈,极大地提高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了省、市、县三级732个督学责任区和1.6万名责任督学作用,确保督导评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评促建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保障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阶段性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以加大投入为保障,显著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教育投入优先保障。各县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大幅增加财政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2年以来,11个县累计新增教育投入265.3亿元。南昌县2014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6.71亿元。高安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比例连续三年超过22%。丰城市2014年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12.1亿元。上高县近3年集中投入2.9亿元,并设立了教育改革发展经费专户,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贵溪市、宜丰县近三年,分别投入11.9亿元, 6.37亿元用于新增学位。

  二是校建工程大力实施。11个县大力实施中小学教育资源扩容增量工程,近3年累计新增校园面积0.74万亩,校舍354.1万平方米,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15.46万个。南昌市西湖区近4年新改扩建学校 8所,教育规模较2011年扩大近一倍,再造了一个“西湖教育”。南昌县近3年新建学校15所,新增学位2.2万个。樟树市近两年投入10.36亿元实施校建工程。宜丰县采取“新区建新校,老校建新房”的举措,新增教育用地500多亩。奉新县近3年投入近2亿元实施校建项目,重点扩容了6所城区学校。抚州市临川区近3年新建和改造功能教室270间,新增功能教室1.1万余平方米。上高县近3年投入6000余万元,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塑胶运动场和专业球馆建设工程。

  三是教育设施优化升级。11个县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近3年累计投入27.89亿元,对义务教育学校配套设施进行全面优化。南昌市东湖区投入2.7亿对所有学校开展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工程,建成录播一体化教室18个。南昌市西湖区为辖区所有班级装备了多媒体教学设备,为每名教师配置了一台备课电脑。樟树市查漏补缺,近年来为薄弱学校添置计算机3366台、班班通设备810套、图书46万余册。贵溪市实施“课桌革命”工程,为146所薄弱学校的1.8万余名学生更换课桌凳。

  (三)以优化结构为核心,不断提升师资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补充机制。各县在省级统筹下,每年有计划补充新教师,极大地优化了全省教师队伍整体结构。抚州市临川区近3年招聘教师991人,优先满足紧缺学科的需求,并全部安排到偏远山区学校任教。丰城市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近3年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500余名,面向全国引进优秀教师100余名。奉新县近3年补充教师322人,超过自然减员数 55人。樟树市近3年定向招聘农村小学教师701人,农村小学教师的平均年龄由2012年的51.6岁降低至目前的42.7岁。

  二是深化完善培养机制。江西省组织实施了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名师名校长培育工程等培训项目,累计培训教师20余万人次。各地因地制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抓好教师培训培养工作。南昌市东湖区成立了77个名师工作室,以“数字东湖”为平台,开展好课共享、视频教研等活动。南昌市西湖区建设了教学资源共享库,充分发挥名师示范和辐射作用。抚州市临川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选送百名校长和骨干教师赴教育先进地区研修。高安市推行“同课重构”联动教研模式,定期开展校际、片际、城乡教研交流活动,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三是全面实施交流机制。江西省2014年试点基础上,2015年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贵溪市2014年交流教师439人,占全市教师总数的12%。南昌县推行“以名带新”工程,近两年交流名校长22人到新校任职。上高县、奉新县组建办学联盟,鼓励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跨校兼课,促进优质师资共享。丰城市开展了“老校带新校,名校带弱校”活动,每年组织20余批次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支教。

  四是探索创新激励机制。2015年,江西省建立了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任教满20年和在各级各类学校任教满30年的12万余名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极大地增强了全体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荣誉感。南昌县积极营造 “尊师重教”氛围,每年拿出400万元奖励优秀教师。南昌市西湖区组织开展“关爱教师送健康”活动,每年定期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免费体检。高安市为农村教师配建公租房1418套,有效解决了农村青年教师住宿难问题。樟树市将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的名额分配给教师队伍。

  (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一是办学行为抓规范。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各地办学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南昌县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分布及招生区域图,实行阳光公平招生,2014、2015连续两年全面实现了零择校,赢得社会广泛好评。上高县制作了办学行为规范公示牌,对学校收费、学生作业量等情况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抚州市临川区组织开展“塑师德、治‘三乱’、正行风”整治活动,全区教师签订了廉洁从教承诺书。

  二是素质教育抓载体。江西省以推进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为抓手,积极搭建素质教育平台,连续五年开展“文明与美丽”和“素质教育月”活动,引导各地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南昌市东湖区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00万元,全面普及“体育艺术2+1项目”。南昌市西湖区深入实施以“名区、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名学科”为内容的“五名”工程。丰城市整合体育、艺术与科技教育,做到了“校校有特色,班班有项目,人人有特长”。贵溪市实行“德育为先、科研为导、改革为本、文化为魂、文体为基”素质教育提升工程,成效显著。

  三是校园文化抓特色。江西省坚持“提升教育理念、提升办学品位、提升学校内涵”的三提升原则,大力推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南昌市东湖区持续开展以“健体、睿智、美德”为内容的“一校一品”建设活动。南昌市西湖区开展“书法教育进课堂”活动,实现“翰墨文化沁校园”。樟树市开展“美化、绿化、净化、文化,学生作品上墙”的“四化一上墙”等校园文化建设评比活动。高安市推行“五园”学校建设工程,把每所学校打造为人文校园、书香校园、生态校园、数字校园、平安校园。

  (五)以保障公平为宗旨,着力构筑关爱体系

  一是不让贫困学生失学。各县制定政策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帮扶,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上高县建立“德仁苑”,37名适龄贫困孤儿随班免费就读。宜丰县采取“奖、助、补、免”等形式,为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铺就 “绿色通道”。贵溪市安排专项资金为部分偏远山区学校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营养午餐”。

  二是不让残疾儿童掉队。各县通过新建特教学校、配备专用教学和康复设备,保障适龄残疾儿童的就学权利。南昌市西湖区成立了全省第一家“特教资源中心”,构建了“零拒绝、全覆盖、多模块”的特殊教育管理服务体系。抚州市临川区采取送教上门等教学方式,为患自闭症儿童提供“一对一”个性化教育。

  三是不让留守儿童孤单。各县不断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让留守儿童得到特殊的培养和呵护。高安市大力实施“关爱留守儿童温暖工程校”,建成留守儿童之家59个,“四点半”爱心辅导站36个,发展“代理家长”2000名。上高县、奉新县持续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宜丰县在寒暑假为留守儿童开设“自护、家训、才艺”讲堂,丰富留守儿童假期生活。

  四是不让随迁子女受歧视。各县坚持“两为主”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南昌市西湖区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零拒绝”政策,统一审核、登记和安排。南昌县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校网点全覆盖,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8万余人,占城区中小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城镇学校班额偏大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增长迅猛,一些城镇学校义务教育资源日趋紧张。南昌市西湖区、南昌县、高安市、樟树市、抚州市临川区大班额班级数量较多。

  (二)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

  各受检县均不同程度存在校园占地面积以及体育用地面积不足的问题。南昌市东湖区、丰城市存在功能教室缺配的问题。贵溪市、上高县部分学校通用或专用教学设备设施存在缺口。奉新县、宜丰县部分农村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相对陈旧老化。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

  奉新县、上高县、抚州市临川区部分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南昌县、丰城市、高安市音体美专职教师短缺。上高县、奉新县农村学校教师年龄结构老化。南昌市东湖区校际间名师、骨干教师分布不够均衡。贵溪市、宜丰县教师交流比例偏低,交流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四、督导意见

  一要加大教育投入。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法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并始终坚持雪中送炭的原则,重点向农村学校、偏远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二要改善办学条件。要对照国家和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坚持“抬高底部”的原则,紧紧抓住“全面改薄”机遇,全面提升办学条件水平。要把“全面改薄”工作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目标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对相对薄弱的县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要掌握城镇化发展和人口变动的规律,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长远规划,科学调整网点布局,加快城区教育资源扩容步伐,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要加大学校周边治安和环境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要强化师资队伍。义务教育均衡的核心是师资力量均衡。要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做好教师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要动态管理教师编制,重点解决好农村教师结构老化以及音体美等专业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加强名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养,构建合理的教师梯队,整体提升教师队伍水平。

  四要完善推进机制。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建立严格的奖惩激励机制,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要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监测、复查、公示、公告等制度,督促未接受国家认定的县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目标任务,确保已经通过国家认定的县(市、区)不退步、不反弹,不断巩固和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江西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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