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至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申报的2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福建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福建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福建省的22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218所,其中小学88所,初中61所,一贯制学校8所,完全中学21所,教学点40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88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9515份,回收有效问卷9458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22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2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福建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检查组对福建省22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均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22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97-0.639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267-0.525之间(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福建省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在国家指标体系基础上增加了16项指标。核查结果:22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5.6-92.8分之间(详见表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福建省对22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通过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福建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22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22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福建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坚持扶贫先扶智,补短板,抬底部,促公平,提质量,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依法保障教育经费
全省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多渠道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财政保增长。22个县2014年财政义务教育支出共112.8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均超过21%。武平县财政投入1.5亿元,用于回购私立学校。二是社会多渠道。充分发挥华侨、实业家力量开展捐资助学。南安市侨胞每年捐资助学1亿元;莆田市秀屿区、惠安县、永春县助学基金分别达到2.6亿元、2亿元、0.9亿元。三是投入倾斜薄弱。强调“雪中送炭”,教育投入重点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倾斜。连江县、惠安县、柘荣县、霞浦县和寿宁县对农村小规模学校按300人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二)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福建省政府投入91.5亿元推进“全面改薄”工作,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一是城区扩容。22个县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增加学位1.5万个。惠安县新建4所小学,增加学位5000个;华安县整体迁建3所学校。二是校舍建设。重点建好场馆和功能室。尤溪县建成32个塑胶操场;大田县每校都建设“三房五室”;光泽县为农村中小学全部铺上了塑胶跑道,并建起人工草坪足球场。三是优化装备。22个县投入8亿多元,用于充实教学仪器设备。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实现了“班班通”进教学点;莆田市秀屿区率先在省公共平台开通区域模块化试点;南安市投入8398万元建设“三通两平台”。
(三)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福建省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一是加大补充力度。采取十大举措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近三年,22个县每年招聘约1400名新教师补充到农村学校。二是改善农村教师待遇。设立发放农村教师补贴,稳定农村教师队伍。闽侯县山区教师每人每月增加补贴800-1400元;光泽县新建了114套周转房。三是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南安市实施师德锻造、师能提升、名优培养、活力增强“四大工程”建设;福州市马尾区(含琅岐经济区)、华安县拨出专款设立“名师工作室”;霞浦县组织实施“青蓝工程”、“农村教师能力提升工程”等教师培养培训工程,加大骨干教师、农村教师的培养力度。
(四)切实关爱特殊群体
一是保证随迁子女公平入学。22个县公办学校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比例均超过90%。古田县通过 “摇码定号”的办法使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入学,随迁子女全部进入公办校就读。二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22个县全面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网络,关爱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寿宁县、柘荣县、古田县寄宿学校实施“拎包入住”、“免费就餐”工程;连江县侨乡学校教师组建“爱心妈妈团”关怀“洋留守儿童”;永泰县、宁化县、尤溪县、德化县全面创建“留守儿童之家”。三是提升特殊教育水平。22个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92%以上。闽清县、建宁县、古田县分别投入950万元、800万元和500万元新建特殊教育学校。
(五)完善教育管理机制
一是实施小片区管理。22个县组建教育集团或教育片区,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扩大优质学校的辐射范围。闽侯县成立15个小学学区和5个初中办学联合体,实现课程计划、教学进度、集体备课、质量检测、校本培训、教师教研“六个统一”。二是落实精细化管理。22个县坚持管理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寿宁县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校校有品质;闽清县、光泽县建立“教育局干部挂钩学校”与“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并行机制,开展拉网式检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六)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一是深化课程改革,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大田县“先学后教•高效课堂”区域课堂教学改革大大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益;尤溪县实施“朱子文化”进校园,建构“五学(目标导学、自主探学、合作研学、展示赏学、检测评学)”教学模式。二是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着力建设特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德化县的瓷都教育,宁化县的“客家和苏区”与“书香和墨香”主题,建宁县的“红色”、“莲”文化,福州市马尾区(含琅岐经济区)船政文化独具特色。三是全面实施校园阳光体育和艺术教育工程。霞浦县大力实施足球进校园工程,校校建立足球队,是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闽侯县组建“青橄榄”童声合唱团赴台参加海峡两岸合唱节交流活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班额问题仍然较为严重
各县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城区学校班额较大的问题,其中较严重的德化县、永泰县、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古田县、福州市马尾区(含琅岐经济区)班额偏大。
(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大多数县存在学校占地面积不足的现象,德化县、大田县、霞浦县、柘荣县、尤溪县占地面积不足的学校比例偏大。福州市马尾区(含琅岐经济区)、闽侯县、连江县、莆田市秀屿区、大田县、德化县、华安县、光泽县、霞浦县、寿宁县部分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低于省定标准。莆田市秀屿区部分校舍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连江县、永泰县、莆田市秀屿区、霞浦县、古田县、寿宁县、柘荣县个别学校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或者没有运动场地。
永春县、武平县、永泰县、南安市、尤溪县部分学校操场建设不规范。闽清县、永泰县、古田县个别学校没有学生饮水设施。惠安县部分学校网络带宽低于省定标准。永泰县个别学校教室未安装黑板灯或灯具安装高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建宁县部分学校教师周转房数量不足。南安市个别学校设施设备陈旧比例较高。华安县个别学校图书复本率较高。永泰县个别学校“班班通”使用率较低,学校图书可读性差。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永春县部分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绝大多数县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业教师数量不足,惠安县、大田县、泉州市台商投资区、闽清县、柘荣县缺教师数量较多。闽侯县、永春县部分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低于省定标准。大田县、武平县部分学校2014年教师培训经费占全校公用经费比例低于5%。柘荣县部分校长5年内未接受过业务培训,新招聘的教师没有进行岗前培训。古田县城乡学校骨干教师分布不均衡。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福建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要依据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要加强对经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相关县要尽快追补欠拨资金,对于追补资金要明确使用方向,确保足额用于义务教育。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要坚持雪中送炭的原则,重点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为整体提升资源配置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要根据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分析研究校际差距偏大的原因,找准问题,切实加强标准引领和规划指导,继续强化“抬底部、补短板”的原则,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统筹规划,加快城区学校建设,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要加快实施“全面改薄”等工程,全面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城区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面积不足、学位不足的问题,补足农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缺口。要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教育装备的管理和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统筹城乡教师配置,实施动态管理,保障城乡教师编制配置。要通过“精准补充”解决部分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问题。要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政策措施,并进一步强化农村教师差别化待遇的落实,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要进一步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校长管理水平和教师的教学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均衡发展水平
在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过程中,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机制。要进一步强化督导,建立健全监测复查制度。对已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的县做好动态监测,巩固提高均衡水平;对未达标县要加强督查,指导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制定阶段目标,推动均衡发展目标如期实现。要把均衡配置资源与提高质量有机结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实现义务教育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均衡发展。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福建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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