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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报送上海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函

沪教委终〔2018〕12号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根据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要求,我市在2017年规范整治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见附件2)。现将方案同此项工作负责人、具体联系人等名单(见附件1)一并函送你司。

  附件:1.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人、职能处室及联络人名单

     2.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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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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