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根据国家关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有关工作要求,我省本着补短板、抬底部的原则,结合重点县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薄改工程,认真落实《浙江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程规划(2014-2018年)》和《2016年薄改建设计划》。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2017年改薄工作的全面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把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作为强化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把2016年薄改工程项目列入当地年度重点建设内容,积极筹措好建设资金。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部门配合,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年度计划编制。为确保年度规划项目质量,按照相关原则调整并制定了2016年“薄改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安排坚持“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划项目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杜绝盲目扩大办学规模、超标准建设项目。加强对年度规划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敦促地方认真做好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指导地市开辟绿色通道,保证项目在年度内按时开工。
(三)资金筹措。严格按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办法》(财教〔2015〕3号)要求,会同省财政厅,完成2016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相关工作,省财政厅将投资资金分批次下达到各县(市、区)。同时,各地将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按工程进度拨款制度,保证工程需要,不得拖欠工程款。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认真指导各地落实投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高效审批联动机制。加大省级财政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整合原有各类专项,归并成立市县教育发展专项,加大专项投入力度,扩大县市对专项资金的统筹权,带动市县政府加大对教育事业投入力度,重点解决当地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
(四)项目管理。为保证改薄项目的规范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达到改善薄弱学校的目的,我省各级行政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强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的实施。第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第二,新建工程项目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强化项目负责制及项目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第三,要求各级部门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行管理,加强信息化管理,对每所学校的建设内容和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和全程管理。
(五)监督检查。为确保“全面改薄”工作的顺利推进,将“全面改薄”项目打造成让老百姓满意的“阳光工程、放心工程”,我省建立了自下而上的监督检查机制。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各县(市、区)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市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的过程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确保按时完成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定期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困难给予指导并督促当地政府及时解决。2016年5月、11月,结合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着重对区域内薄改项目进行抽查。年度实施的薄改项目在教育厅网站上进行透明公开,对项目规划、资金预算、实施成效进行“阳光”公示。
二、2016年工作成效
(一)实施进度。2016年项目开工、竣工情况。
——2016年规划项目:浙江省计划实施“薄改工程”共计97个项目,涉及学校94所,项目总投资28.2亿元,校舍新建(改扩建)建筑面积817022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95个,已开工学校数92个。已竣工项目45个,已竣工项目学校数43个。开工面积676600平方米,占规划数82.81%。竣工面积412486平方米,占规划面积数50.48%。完成投资18.02亿元。
——2014-2015年中央薄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2014—2015年中央资金项目共计127个,涉及学校122所,累计下达中央资金6.6亿元,规划校舍新建(改扩建)建筑面积858455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126个,已开工学校121所,已竣工项目114个,已竣工学校109所,已开工面积846595平方米,已竣工面积730998平方米,中央资金完成投资6.44亿元。
设备采购类项目规划采购总金额8087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资金473万元。主要采购电脑、功能教室信息化设备、电子显示屏、微格教室及网络设备、电子书包、交互式多媒体平台、网络中心设备、音乐、美术教育设备、示范心理辅导中心、科学设备、电子阅览室等,2014、2015年设备购置项目全部完成。
(二)成效及亮点。一是打好重点县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薄改工程“组合拳”。统筹安排改薄规划项目,把改薄工程和补短板工作结合起来,在安排改薄规划项目时重点保障相对薄弱地区;把改薄工程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结合起来,在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上对标《浙江省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进行安排;把改薄工程和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科学规划年度建设计划。
二是坚持学校硬件条件改善和“软实力”提升两手抓。在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同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我省以农村学校为重点,在编制岗位、工资收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举措,不断促进师资资源的均衡配置,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关注薄弱,合理分配改薄补助资金。在项目安排上向重点县和相对薄弱地区倾斜,在资金安排上采取因素法分配,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工作量等作为因素予以统筹考虑,确保资金分配体现扶贫扶弱,雪中送炭。
通过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我省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是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薄弱学校硬件设施显著提升;二是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了薄弱学校师资、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农村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了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四是缩小城乡、学校差距,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一轮基础教育重点整改提升工作顺利完成,全省标准化学校达标率达到93.6%,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占比达到30%。
三、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我省在全面改薄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几个问题。一是迁建类项目涉及土地征用拆迁、用地指标审批,时间较长,导致原规划中有2个2015年项目调整到2017年实施。二是省内未出台规费减免类政策文件。从2015年起,建没工程相关规费的管理权调整到国家部委,省里无权自行出台规费减免政策。三是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还不够到位。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没有专人负责,信息更新还不是很及时,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
四、有关意见及建议
(一)加快项目审批速度。建议对列入国家和省统筹实施的中小学校基本建设类的项目,建立中小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将项目立项及可研报批合二为一,缩减项目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
(二)出台优惠政策。建议对列入国家和省统筹实施的中小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规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出台相关减免政策,具体参考我省“中小学校安工程”中的优惠政策执行。
五、2017年工作要点
(一)加快项目规划,如期开工建设。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工程规划(2014-2018年)》的安排,逐项确定2017年的建设计划表,细化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与规划、发改、建设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尽早完成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薄改项目按照规划如期完成。
(二)开展专项督导,推动项目实施。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结合专项督导工作的情况反馈,积极有效地进行下一步整改。
(三)加大师资投入,提高学校“软实力”。在抓好基本硬件建设的同时,一方面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和薄弱校的管理与师资水平;一方面逐步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切实提高农村和薄弱学校的“软实力”。
附件:市县先进经验及典型做法
浙江省改薄办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代章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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